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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選民登記法將於下月十五日起生效


根據第9/2008號法律修改的《選民登記法》(以下簡稱新選民登記法)將於2008年10月15日起生效。為了讓社會各界和市民深入瞭解新選民登記法的內容,行政暨公職局今(9月25日)舉行記者招待會,向新聞界介紹新制度下的相關規定和新法律生效前後的過渡性安排和工作部署。會上朱偉幹局長表示,新法律優化了澳門特區的選民登記制度,為循序漸進發展民主政制奠下基礎。
自然人選民登記的修訂重點
新法律容許年滿十七周歲的澳門永久性居民辦理提前登記,並規定符合資格的年青人申請的登記可於其年滿十八周歲之日起可以自動成為確定登記及參與選舉活動。
新法律取消了簽發選民證的程序,市民辦妥登記後將不再獲發選民證,但行政暨公職局在收到登記申請後30日內將會根據申請人申報的常居地址寄出登記申請的處理結果通知,以便申請人核實所申報的地址,從而確保日後可以收到選舉管理委員會寄發的選舉資訊和投票通知書等。朱偉幹表示,如果選民辦妥登記後未能收到有關書面通知,表示所申報的地址可能有誤,遇此情況,申請人可透過電話、電郵、上網等多種途徑進行查核和更正。
法人選民登記的修訂重點
優化法人選民登記制度是本法修訂選民登記法的重點之一。根據新的法律規定,凡兼具下列條件的社團和組織,均得作法人選民登記:(一)已在身份證明局登記;(二)獲確認屬於相關界別至少滿4年;(三)取得法律人格至少滿7年。
基於新法的規定,法人日後必須成立滿三年後才能提出確認界別的申請。
確認申請須直接向負責的委員會遞交
確認界別是行政長官的權限,行政長官須依法聽取相關委員會的意見後作出是否確認的決定。 界別 負責向行政長官提意見的委員會 工商、金融界 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 勞工界 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 專業界 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 社會服務界 社會工作委員會 文化界 文化諮詢委員會 教育界 教育委員會 體育界 體育委員會 凡已取得法律人格至少滿3年的法人可申請確認,但每一法人僅得於同一時間申請確認屬於一個界別。為了方便申請確認的法人獲得最準確和最直接的幫助,新法律規定確認申請須直接向相關委員會的辦事處遞交,並須附同以下文件:
- 身份證明局簽發的證明法人已作登記的證明書及載有法人機關據位人名單的證明;
- 法人就申請界別確認事宜而指派的代表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副本;
- 公佈法人章程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副本;
- 章程規定具權限的機關議決該法人作界別確認及為此而指定的代表的會議紀錄副本;
- 法人認為對確認界別申請屬必要的其他資料,例如有助各委員會分析法人是否屬於所申請的界別的活動記錄或證據。
- 各負責的委員會須於收到申請書之日起計30日內向行政長官呈交意見書。對於確認申請的處理結果,由各負責的委員會以書面方式通知申請人。
已獲確認的法人日後有權申請確認屬於另一界別
過去,法人一旦獲得確認屬於某一個界別之後,便永遠屬於該界別,即使法人本身已經修改章程或改變了會務活動的方向,亦不能申請改變原來獲得的確認。經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後,新法律規定,已獲確認屬於某一界別的法人,日後可申請確認屬於另一界別。申請確認另一界別時,法人除要遞交確認程序所規定的文件外,亦要附同法人章程規定的具權限機關議決申請確認屬於另一界別的會議紀錄副本。
由於法律規定,申請另一界別獲批准後,原來界別的確認即時失效。獲確認屬於另一界別的法人,在該項確認至少滿4年方可再申請該界別的法人選民登記。因此,朱偉幹呼籲法人提出申請確認屬於有別於原來已獲得確認的界別前,必須深思熟慮。
確認的有效期與續期
為免法人經行政長官確認後持續長期不開展社會活動,影響其它正常法人的認受性,新法律規定:確認的有效期為5年,以行政長官作出確認之日起計算。根據新法律,法人須於確認有效期屆滿前150日至90日期間申請續期,逾期不遞交確認申請,確認於有效期屆滿時即告失效。換言之,如法人有意為已獲的確認申請續期,應不遲於有效期屆滿前的90日提出申請。
確認的續期申請應遞交予負責就相關界別的確認申請向行政長官提供意見的委員會。
修改章程後必須作出通知
新法律亦規定:已獲確認屬於某界別的法人如修改章程,須自經修改後的章程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之日起計60日內通知負責的委員會,以便對確認進行重新評審。如符合原界別的評審標準,確認維持有效。
如負責的委員會認為經修改後的法人章程不符確認的評審標準,須將卷宗附同相關意見一併送交行政長官,以便其就是否保留確認作出決定。如屬不保留確認的情況,原界別的確認即告失效。
年度總結報告
為了完善對法人選民的管理,新法律規定,已獲確認屬於任何界別的法人,應最遲於每年9月最後一個工作日將相關的年度總結報告送交負責就相關界別的確認申請向行政長官提供意見的委員會。
負責的委員會最遲於每年的10月15日公開未送交年度總結報告的法人名單。自公開有關名單後5日內,任何利害關係人得以錯誤或遺漏為依據向負責的委員會提出聲明異議。
年度總結報告旨在證明已獲確認的法人持續有在相關界別內組織公開的社會活動及有關活動符合獲得確認時的標準。如果法人提出確認續期的申請,或通知負責的委員會修改了章程,有關的委員會將根據已提交的報告進行綜合評估。
法人選民登記的中止和註銷
自法律生效後,不按規定提交年度總結報告的法人選民,如在隨後的5個曆年內再次不提交年度總結報告,自下一個選民登記冊完成展示之日起中止其法人選民登記的效力。
被中止登記效力的法人選民履行上款所指義務後,可自下一個選民登記冊完成展示之日起恢復登記的效力。
法人自登記效力被中止起計的5個曆年內不按規定提交年度總結報告,其選民登記自下一個選民登記冊完成展示之日起註銷。
此外,因逾期不提出續期而導致確認失效,或因修改章程後不依法通知相關委員會或雖有通知,但不獲行政長官保留原來獲得的確認等情況,皆會導致註銷獲確認者的法人選民登記。
《選民登記冊》與投票權的行使
新法律規定:《選民登記冊》於每年一月份編製,其中載有截至上年十二月份最後一個工作日行政暨公職局所收到的申請書的登記,並對依法被中止或註銷登記的法人作出適當標示。
自1月1日起收到的登記或更新資料申請,僅於翌年展示的選民登記冊載錄或註明。
《自然人選民登記冊》載明自然人選民的姓名、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編號和出生日期。登記冊內屬提前登記者將被註明年滿十八周歲的日期──有關人士的登記將於其年滿十八周歲之日轉為確定登記。
《法人選民登記冊》將按不同的界別分類載明法人選民的名稱和登記的編號。
每年一月份,行政暨公職局須在選民登記地點或其指定的其他地點連續十日展示最新的《選民登記冊》,利害關係人應於該期間進行查閱,以便提起聲明異議。
根據法律,任何選舉均應使用選舉日期公佈日前最後一份已完成展示的《選民登記冊》。因此,如想在明年舉行的選舉中投票,必須在今年12月31日前提出登記申請,這樣才能被登載於明年一月展示的《選民登記冊》中,並於隨後公佈選舉日期的選舉中行使投票權。
行政暨公職局每年至少公開一次法人選民清單,其內載有在完成展示的選民登記冊內的法人的名稱、會址、聯絡方式及其代表的姓名。
新法律生效前的選民登記維持有效
第9/2008號法律修改的《選民登記法》生效前已完成的自然人和法人選民登記維持有效。但法律規定此等選民必須於法律生效後兩年內,按新《選民登記法》的規定,更新或更正有關登記資料,又或提供補充資料,尤其是法人選民的會址、代表人及其資料等。
兩年期限屆滿後,行政暨公職局將透過報章刊登通告,通知對其登記的有效性存疑的選民在20日內辦理手續,使有關情況符合規定,如被通知的選民仍不依法通知行政暨公職局作出更正,有關的登記將在選民登記冊內刪除。
新法律生效前已獲確認代表社會利益法人自動獲確認屬別對應的界別
新法律生效前原有的社會利益確認繼續有效,並自本法律生效之日起計有效期5年,且自動依法替換為下列相關界別:
- 僱主利益替換為工商、金融界;
- 文化利益替換為文化界;
- 教育利益替換為教育界;
- 專業利益替換為專業界;
- 體育利益替換為體育界;
- 勞工利益替換為勞工界;
- 慈善利益替換為社會服務界。
朱偉幹提醒所有已獲確認的法人,雖然法律把確認自動維持有效且賦予五年的有效期,但相關法人仍應按法律規定在有效期屆滿前依法申辦續期手續,且期間必須按新法律制度按年遞交年度總結報告和依法通知倘作出的章程修改等事宜。
新法律生效前的過渡性安排
2008年10月15日前,行政暨公職局仍按現行第12/2000號法律的規定處理法人提出的社會利益確認申請和法人選民登記申請。任何社團或組織,只要已在身份證明局登記並獲行政長官確認代表相關的社會利益,當其取得法律人格滿3年的時候,便可馬上申請登記為選民。
根據新的法律,直至2008年10月14日提出的社會利益確認申請程序須於法律生效之日起計三十日內按現行第12/2000號法律的規定完成處理,並將結果通知申請人。
如果法人已經獲行政長官確認代表社會利益,並符合現行第12/2000號法律所訂登記為法人選民的資格,只要不遲於新法律生效前的最後一日(10月14日)遞交登記申請的同時附具獲行政長官獲認的證明文件,行政暨公職局可於遞交申請的當天內完成登記的程序。
已獲行政長官確認代表社會利益的法人應不遲於10月14日提出法人選民登記申請,否則,新法律生效後,必須從行政長官作出確認當天起計滿4年後才能提出法人選民登記申請(申請時還必須是已取得法律人格滿7年)。
行政暨公職局為新法律的生效作好準備
朱偉幹局長表示,雖然新選民登記法於下月15日才生效,但立法會通過法律後,行政暨公職局已動員一切力量為新法律的生效作好準備。記者現場參觀所見,為應付未來兩個半月的選民登記高峰期,行政暨公職局已於公共行政大樓地庫臨時加設十個選民登記的接待服務櫃位,並採用高新科技優化申請的處理程序:申請人只需向工作人員出示智能身份證,工作人員便能在數秒之內驗證申請人身份證的真偽,並自動以身份證晶片內的身份資料自動填寫登記申請表,工作人員利用電腦掃描申請人的身份證,並記錄申請人申報的常居地址之後,一份完整填妥的申請表便可列印完畢,申請人檢視、核對資料無誤後便可簽署遞交,並同時獲發載有所登記的資料的收據。朱偉幹表示,工作人員熟習系統後,將會力爭在三分鐘內辦妥一個登記申請,並承諾採取適當措施縮減輪候時間。
新法律生效後將開展系列宣傳活動
法律的實施與法律的推廣密不可分。朱偉幹表示,行政暨公職局除了大量印製海報、單張等宣傳品之外,還將透過互聯網和舉辦“選民登記同樂日”等社會活動進行推廣,亦會與社團合作開展各項推廣活動,務求讓所有市民都清楚自己的權利和義務。(詳見附件)
朱偉幹表示,行政暨公職局將會在新法律生效後,陸續開展流動選民登記服務。亦會為100人以上的集體安排預約登記服務,同時為行動不便的長者及殘障人士提供上門登記服務。他保證,所有合資格和有意登記的市民都可以順利完成登記手續。
最後朱偉幹提醒市民,如想在2009年的選舉中投票,必須在今年年底12月31日前提出登記申請。
如市民欲進一步瞭解選民登記的手續,可於辦公時間致電諮詢熱線28321321,或瀏覽選民登記的專題網頁:www.re.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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