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分層建築物管理專業水平,房屋局草擬有關分層建築物管理註冊制度之法規草案已接近完成,並計劃於短期內作進一步之諮詢。 該法規之標的為訂定在本澳提供分層建築物管理服務之專業資格註冊制度,規範分層建築物管理實體及管理服務人員之行為,使物業管理之專業水準得以優化。 法規擬對本澳設立之管理實體(即管理公司),及執行有關管理事務之管理服務人員(即管理員)作出規範,規定須獲得由房屋局發出之註冊證明書,確認其專業資格,方可從事物業管理服務。 而在計劃推出之上述法規內,有關管理實體註冊之核准要件,除包括公司資本額及繳交保證金等外,亦須設有一名專業技術人員,無專業技術人員而運作會視為違法行為並科以罰款;而該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資格是規定其須完成不少於一定時數之物業管理範疇之專業技術課程。 為使制度推出時行業具備此等人力,房屋局已作相關之準備輔助行業進行培訓,去年房屋局已經與勞工局開辦了共300多小時之<第一期物業管理專業技術人員培訓課程>,結合本澳及香港之專業師資,課程對象為具一定行業資歷之物業管理公司現職主管人員,而課程內容包括物業管理運作、樓宇設施及維修保養、管理技巧、物業法例、財務與風險管理及顧客服務和品質管理等;第一期學員有42人,並將於今年6月結業。 為使更多現存之物業管理公司能及早培訓此等物業管理專業技術人員,房屋局再與勞工局再開辦<第二期物業管理專業技術人員培訓課程>,並於本月16日開始接受報名,課程將於4月中開課,為鼓勵行業配合作人員培訓,政府亦資助部分之學費。 另外,分層建築物管理註冊制度之法規草案亦將會規定註冊公司聘請之管理員亦須完成職業培訓課程,就此一基礎知識培訓業已開辦了數期課程,房屋局亦將會進一步加強有關之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