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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設立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今(12)日刊登第83/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設立「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 「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行使《個人資料保護法》所賦予的職權,負責監察、協調對該法律的遵守和執行,以及訂定保密的相關制度和監察其執行。 辦公室在行政長官監督下獨立運作,由一名主任領導及一名副主任輔助,均由行政長官透過批示以定期委任的方式委任。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