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表示,公共服務必須持續優化,以配合社會發展的需要,為此部份政府部門的職能和辦公設施亦須作出調整和完善;在考慮興建部門機關獨立辦公大樓或對部門設施進行裝修重整時,特區政府會嚴按公帑的合理運用、先後緩急等原則作出處理。 經徵詢行政暨公職局及土地工務運輸局的意見後,陳麗敏在回覆立法議員關翠杏的書面質詢時表示,公共服務須與時並進,部份政府部門為回應社會發展對公共服務的訴求,並務求向市民持續提供優質的服務,會按照自身需要提出優化辦公設施的考慮和規劃。 她強調,在考慮興建部門獨立辦公大樓或對辦公設施進行裝修重整時,特區政府會嚴格按照公帑的合理運用、先後緩急等原則作出處理,綜合評估部門現有設施和辦公空間的條件、檔案安全性、未來發展需要、服務性質,或對同一座樓宇內其他使用者的影響等因素,須考慮的不僅為配合社會和經濟的急速發展需要,亦須確保部門的有效運作。 同時,特區政府致力整合公共服務,地點分區化及服務集中化是完善公共服務的長期發展方向,分區“市民服務中心”是當中重要的切入點。初步構思中,發展初期先以一些特定服務項目為軸心,待條件成熟後,服務範圍將適度擴展。 她補充,這種區域性的服務網絡的主要作用是優化及支援整體公共服務,所提供的服務會按照不同區分的需求,作出不同的側重;就此,行政當局會委託教育學術機構展開調查,在收集民意及科學分析的基礎上,對分區“市民服務中心”提出更為完善的規劃。 回覆中亦提到,特區政府為回應居民對公共房屋的需求,近年來適當調撥公共資源,積極在合適地點覓地興建公共房屋,增加供應量。例如,於 2005年撥出一幅位於青洲河邊馬路的土地興建社會房屋,建築工程現已基本完成,落成後將可提供超過200個社會房屋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