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屆歐盟澳門混合委員會會議於二零零七年二月六日在澳門舉行,這也是澳門回歸後的第六次會議。 在會議上,雙方分別回顧了各自的發展。歐洲委員會重申支持澳門全面落實《基本法》,並再次肯定了其於二零零六年九月六日發表的對澳門特別行政區二零零五年度報告的正面評價,尤其對於特區政府的建制不斷地強化及澳門歷史城區成功列入聯合國世界文化遺產表示歡迎,歐洲委員會指出澳門特區經濟的強勁增長及朝多元化發展所作出的努力。而歐盟向澳門介紹了歐盟自擴展後的最新發展,包括能源及環保政策、歐盟憲法、里斯本策略及其經濟發展情況。 會議上,雙方根據歐洲委員會題為《歐洲聯盟、香港及澳門:合作前景2007-2013》的文件,審閱了雙方的關係,並强調在雙方互惠的議題上保持密切的合作。 在世界貿易組織框架下,雙方歡迎重新展開多哈發展議程的談判,並努力達致成果。 雙方對於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三日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歐洲共同體關於接收沒有居留許可的人的協定》的成功實施表示滿意,並期望加强這方面的合作。 雙方對於成功落實強化澳門的法制發展而進行的合作項目表示滿意,最後,雙方還表達了探討進一步加強合作的意願。 第十三屆歐盟澳門混合委員會會議將於二零零七年下半年舉行,日期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