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統計暨普查局資料顯示,2006年12月綜合消費物價指數為110.61,整體物價較11月上升0.61%,主要是由住屋及燃料類、食物及非酒精飲品類、衣履類和康樂及文化類的價格指數上升所帶動。 與2006年11月比較,錄得升幅較顯著的大類為衣履類、康樂及文化類和住屋及燃料類,分別上升1.57%、1.12%和0.92%,主要是男女服裝和女裝鞋售價上升、聖誕節假期外遊團費上調,以及住屋租金上揚所致。而機票價格、醫療服務和外出用膳收費調高,導致交通類、醫療類和食物及非酒精飲品類價格指數亦分別上升0.75%、0.63%和0.59%。 另一方面,由於流動電話售價下降,致使通訊類的價格指數微跌0.02%。 2006年12月綜合消費物價指數較2005年同月錄得4.59%的升幅。第4季綜合消費物價指數較第3季上升1.08%,與2005年同季比較則上升4.39%。 此外,甲類消費物價指數及乙類消費物價指數分別為111.75和110.30,較11月上升0.52%及0.61%。 2006年綜合消費物價平均指數為108.42,年通脹率為5.15%,其中住屋及燃料類、教育類和食物及非酒精飲品類較2005年分別上升11.75%、8.15%和3.71%。而甲類及乙類消費物價平均指數分別為109.45和108.15,較2005年分別上升5.75%及4.93%。 綜合消費物價指數是反映物價變化對本澳整體人口影響。甲類消費物價指數代表約49%住戶,每月平均開支在3,000至9,999澳門元之間;乙類消費物價指數代表約31%住戶,每月平均開支在10,000至19,999澳門元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