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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設四川地震災後重建協調小組


特區公報今(28日)刊登行政長官批示,設立「澳門特別行政區支持四川地震災後重建協調小組」(下稱「協調小組」),該則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因應四川地震災後重建計劃,行政長官設立上述協調小組,專責協調及跟進澳門特別行政區在四川地震災區開展的跨部門工作。 協調小組主要負責制定特區的工作計劃(下稱「計劃」),並就所開展的工作、提供的資源及採取的措施訂定協調方式;建立與四川地震災後重建負責單位的協調及溝通機制;促進澳門特區社會互助團體或機構、民間組織,以及其他公共及私人實體支持及協助該計劃;跟進及評估該計劃的執行進度,並向行政長官提交有關跟進報告。 協調小組直屬社會文化司司長並由其擔任主席,其他人員包括: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主任、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代表3名、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代表1名、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代表1名、衛生局局長、教育暨青年局局長、社會工作局局長、體育發展局局長以及經濟局局長。 協調小組可議決設立專項工作小組,以開展及跟進該計劃的工作,並可邀請對協調小組或專項工作小組有重要作用的特區內外的其他公共或私人實體出席協調小組和專項工作小組的會議。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負責協調小組的財政、行政及後勤支援,所有公共部門及實體有義務應協調小組的要求提供協助,尤其是支持協調小組所開展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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