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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公屋法例進入第二階段諮詢


房屋局表示,就公共房屋相關法例修訂建議的諮詢工作已完成,在整理市民反饋意見後完善有關法案,並將於短期內再向社團作下一階段諮詢,隨後將會跟進相關的立法程序。 房屋局局長鄭國明分別回覆立法議員吳國昌、關翠杏和梁慶庭的三份書面質詢時提及,該局正就「社會房屋候選家團住屋津貼計劃」進行行政法規的草擬工作,並爭取短期內完成有關立法程序;該計劃對現正輪候社屋家團發放住屋津貼,為期一年,以紓緩所面對的租金壓力。至於不在名單排序而遇有特殊困難的家庭,經審查後可根據第69/88/M號法令,按例外情況的規定獲得安置。 回覆中重申,特區政府正積極推進及落實各項公共房屋的興建計劃。按規劃政府將在2012年年底前分階段興建19,000個公屋單位,首期計劃將落實興建約2,600多個社屋單位和4,400多個經屋單位,餘下單位數量的興建工程亦將按序進行,並會適時評估公共房屋需求的變化,對具體的供應量作出相應的調節。另外,該局將適時公佈各項公共房屋的興建進度,加強有關透明度。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http://www.al.gov.mo/ );編號83/III/2008、345/III/2008、355/III/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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