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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基金開展科技獎勵工作


為了獎勵在科學技術進步活動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公民和組織,國務院設立了國家科學技術獎,包括︰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和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5個獎項。科技部負責國家科學技術獎評審的組織工作,其轄下之國家科學技術獎勵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 根據國家科技部於2003年公佈的《關於受理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推薦國家科學技術獎的規定》第五條“特別行政區政府可指定機構負責推薦國家科學技術獎的日常事務”。為此,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於2008年3月12日作出批示,核准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為澳門特別行政區負責推薦國家科學技術獎的日常事務機構。日後,澳門特區有關國家科學技術獎5個獎項的日常事務將由科學技術發展基金負責。 科學技術發展基金已經按照有關方面的要求制定了《國家科學技術獎澳門特別行政區推薦辦法》,目前正在籌備2009年國家科學技術獎勵的推薦工作。按照推薦日程,將於今年七月份開始接受本澳大專院校、科研機構、科技團體及企業等機構的申報。 為了讓本澳的科研工作者能夠對國家科學技術獎及有關的推薦工作有更多的瞭解,科學技術發展基金將於5月21及22號於科學技術發展基金舉辦說明會向大專院校、科研機構、科技團體及企業等進行介紹。 同時,在會上也將就有關“澳門科學研究獎勵方案”諮詢稿作說明和接受提問。科學技術發展基金已經在較早前將諮詢稿寄予本澳的大專院校、科技團體及部份政府部門進行諮詢,諮詢期至本年6月15日止,有關機構可透過函件、傳真或電郵,發表他們對方案的意見,以便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進一步完善獎勵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