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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敬老金


澳門特區政府為表達對長者之關懷,將於本年5月份向受惠的長者增發多一份敬老金,金額為澳門幣1,800元。凡於本年4月15日前遞交申請文件的新申請人士及遞交生存證明以維持敬老金發放權利的非居澳受益人,被核實合乎條件收取本年度之敬老金者,均可於本年5月份內收取上述之敬老金款項,而於4月15日後才提出新申請及遞交生存證明者,仍可於稍後的時間獲發該筆款項。 按照第12/2005號行政法規之規定,凡持有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且於該年內滿65歲的長者,均可向社會工作局提出敬老金申請。對於已經成為受益人之長者,是獲得維持敬老金發放之權利而無須重新遞交表格;但非居澳的受益人則必須將其生存證明投函到澳門郵箱1188號,或親臨該局各社會工作中心辦理生存證明手續。市民可於辦公時間向該局轄下的五個社會工作中心索取申請表格,或可透過該局網頁下載(www.ias.gov.mo),填妥後可遞交到各社會工作中心或郵寄至澳門郵箱1188號,有關申請表格及手續費用全免。 若想查詢有關敬老金資料者,可致電敬老金熱線:28366166或下列五個社會工作中心查詢: 風順堂及大堂區社會工作中心 電話:89897100 / 89897101
聖安多尼堂及望德堂區社會工作中心 電話:28580981 / 28580982
青洲區社會工作中心 電話:28225745 / 28225747
花地瑪堂區社會工作中心 電話:28511799
氹仔及路環區社會工作中心 電話:28827285 / 28827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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