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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中介業務法律制度》諮詢期結束


為廣泛收集市民和業界對制定《房地產中介業務法律制度》的意見,房屋局聯同法務局自2月29日就該項諮詢文本開展為期45天的諮詢期,有關諮詢已於3月13日結束。期間,兩局分別透過信函、電郵以及與商會和社團進行交流等不同渠道或方式收集意見。 為規範房地產中介業務、提高從事該行業的專業服務素質以及保障消費權益等而制定的《房地產中介業務法律制度》,對本澳而言可謂是一全新的制度,鑑於該制度主要是涉及規範從事該行業的運作及職業行為,故為使有關法規於日後落實時既能配合業界的運作,亦能平衡各方的權益,諮詢期間,兩局除透過不同的方式向市民推廣宣傳外,亦分別向相關業界的商會及社團展開共6場的說明會,參加人數合共約300人。由於該制度除涉及房地產行業日後的整體發展外,更涉及現存該行業公司和經紀人員的操作;因此,向各社團及業界商會進行說明會時,各與會人士均表示十分認同為配合社會的發展趨勢,政府有必要規範房地產中介行業的運作;同時,亦認同諮詢文本的立法方向和框架,但對於某些細項的規範內容和制約,亦表示了現時業界人士的憂慮和可能面對的困難,其中業界最關心的是對已從事該行業多年但卻沒有正式學業證明等問題的處理方式。 經整理從不同渠道所收集的意見,共收到19份意見書。其中大部份均是業界人士或市民透過不同商會或社團綜合提交;因此,所提交的意見主要涉及細則的操作性問題;因此,此等意見對完善及草擬法規條文提供了寶貴的作用,而當局亦會盡量爭取在今年內落實此法規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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