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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局與公專會合辦完善公職法律鞏固行政主導專題講座


紀念《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頒佈十五周年,行政暨公職局與澳門公務專業人員協會與於三月二十九日下午假世界貿易中心蓮花廳合辦“完善公職法律 鞏固行政主導”專題講座,邀請了北京大學深圳研究生院法學院蔣朝陽副教授作專題演講,多個政府部門的領導主管﹑高級技術員及公務員團體代表應邀出席。主辦單位希望透過是次專題講座活動,加強公務員對基本法的認識,尤其在如何完善公職法律制度,鞏固行政主導方面,加大宣傳和推廣力度。 行政暨公職局局長朱偉幹致詞時表示,行政暨公職局一向重視對基本法的宣傳和推廣,透過舉辦不同類型的活動,對貫徹落實基本法,體現“一國兩制”﹑“澳人治澳”和高度自治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成功實踐饒具現實意義。這次與公專會合辦講座,是繼與該會舉辦基本法徵文比賽後的又一次良好合作。而公專會理事長陳滿祥表示,通過再次與行政暨公職局協作,宣傳和推廣基本法,是該會支持和配合特區政府依法施政的會務目標。 應邀出席講座的主講嘉賓蔣朝陽副教授,以完善公職法律制度,鞏固行政主導作了專題的研究和分析。蔣朝陽認為,提升特區政府的管治能力,已成為目前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之一。在澳門基本法規定的政治體制架構中,其管治體制體現為“行政主導”。而高效廉潔的公職人員隊伍,是保障行政主導有效實施的重要基礎。因此,準確把握行政主導的精神實質,完善公職法律制度,建立一支高效廉潔的公職人員隊伍,也成為提升特區管治能力的一個重要課題。他指出,要準確理解《澳門基本法》中所體現“行政主導”的原則,無論在保障行政長官在特別行政區政權機構的設置和運作中處於主導地位、積極尋求行政與立法的配合、促使行政機關依法施政、保障居民權益方面,還是在立法、司法對行政的制約和監督、使特區的管治體制發揮更好的效能方面,特區政府與公務人員均承擔重大責任。 蔣朝陽並對目前特區政府確立了公共行政改革的目標﹑確立了公職法律制度改革的重點﹑明確了公職法律制度改革的措施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予以肯定。他認為,目前,特區政府對現行公職法律制度的改革主要採取有針對性的方式,即對呼聲大、急需解決的問題,加緊立法,採取單行立法的方式,“成熟一個,解決一個”。這種做法的好處是能及時回應社會和廣大公務人員的訴求,立法的針對性較強。其不足之處在於,可能出現各個單行法之間不協調,或者單行法與其他公共行政法律制度不協調的情況。公共行政改革路線圖將公職法律制度的立法納入了公共行政整體改革來考量,明確了路線圖,並提出了時間表,也基本採取單行立法的方式。因此,在目前單行立法的作法基礎上,展開對公務人員一般法的立法研究很有必要。關於未來公務人員一般法的立法,首先是完善公職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參考內地和其他國家和地區公務員一般法的立法實踐,完善澳門公職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此外,蔣朝陽對立法宗旨﹑公職法律制度應遵原則﹑基本法關於公務人員的範圍和條件﹑公務人員管理體制﹑職程制度﹑編制管理﹑在職程升遷引入競爭機制﹑完善退出機制等方面提出了個人的意見及建議,認為須根據可行性、適應性作出全面評估後,結合公共行政改革的進程,有重點、有步驟地推進。蔣朝陽還即場解答了與會者的提問,並進行了詳細分析,反應熱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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