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的職業稅優惠,除了如往年繼續減收25%的稅款外,豁免額亦由原來的95,000元提高至120,000元。 上述稅務優惠主要給予在職的僱員(本地或非本地人員),以及自由及專門職業人士,但由於僱主有責任為僱員代扣職業稅,而豁免額的提高對代扣稅款的金額會有直接的影響,因此,僱主要留意,為僱員代扣稅款時,應根據新的豁免額作出相應的調整。 職業稅的計算方式主要是按照僱員的工作收益,並根據《職業稅規章》第七條所載的稅率表來計算。過去,當僱員的月薪超過10,556元或散工的日薪超過422元,僱主就需要為僱員代扣稅款。今年,隨著稅率表內每級可課稅收益有所調整,因此,該表已不適用於2008年度的職業稅計算。 由本年1月1日起,當僱員的月薪超過13,333元或散工的日薪超過533元,僱主就需要為僱員代扣稅款。為了準確地計算僱員的職業稅,僱主可以使用財政局編寫的職業稅“模擬計算”程式或新制訂的“職業稅計算法”參考表去計算稅款。 上述“模擬計算”程式及“職業稅計算法”參考表已經上載於財政局網頁(www.dsf.gov.mo),歡迎市民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