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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不斷制定和完善扶持中小企發展的政策和措施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在回覆第三屆立法會議員梁慶庭的書面質詢時表示,特區政府因應澳門的實際情況,不斷制定和完善有關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和措施,其中包括:增撥預算,積極發揮工商業發展基金的支援作用;完善中小企業援助計劃及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計劃,進一步協助中小企業解決融資問題;進一步完善利息補貼制度;透過稅務優惠幫助中小企降低經營成本。 陳麗敏指出,2009年特區政府增撥了15億元預算予工商業發展基金,以使該基金有更加充足的資源,扶助中小企業的發展。2008年至今,工商業發展基金資助了多項社團活動項目,以推動產業發展及對中小企業作出了有效的支援,涉及的行業及範圍相當廣泛。 她表示,為加大力度扶助中小企業,2009年特區政府將免息貸款金額上限由30萬元調升至50萬元,並擴大資金適用範圍至營運資金。截至2009年5月22日,中小企業援助計劃共接到4,673宗申請,獲批准個案共計3,538宗。涉及金額約6.76億元,受惠行業主要包括零售業、批發業、建築及公共工程、酒樓或餐廳及酒店、出入口業等。 至於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計劃及中小企業專項信用保證計劃,自2003年實施以來,合共接到了94宗申請,涉及信貸金額9,210萬元。其中,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計劃獲批准個案40宗,涉及信貸金額4,751萬元,受惠行業主要包括零售業、建築及公共工程、批發業、不動產活動及對公司之服務等行業,而中小企業專項信用保證計劃共批准37宗個案,涉及信貸金額2,889萬元,受惠行業主要包括零售業、紙、印刷及刊物出版業、批發業等行業。 她指出,為了進一步支援中小企業,特區政府從2009年6月開始調整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計劃的信用保證額上限,由原來申請銀行貸款的50% 提升至70%,保證金額由不超過150萬元提升至350萬元。同時簡化申請手續,以及加快審批速度。 陳麗敏表示,特區政府於2009年6月調整實施了11年的企業融資貸款利息補貼制度,即企業4厘貸款利息補貼制度,並擴大受惠行業覆蓋範圍,除金融業務、公共批給及轉批給經營的行業外,基本上所有經濟活動都可申請,同時還新增了4類可獲補貼的投資項目。 她表示,2009年特區政府除繼續執行《施政報告》承諾的多項稅務豁免及優惠措施外,同時將研究修訂稅務鼓勵制度,以幫助中小企業降低經營成本。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 (http://www.al.gov.mo/ );編號: 285/III/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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