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表示,中小企業是澳門經濟的重要組成部份,而且又可吸納大量就業人口。因此,特區政府一直非常重視扶助中小企業發展。 譚伯源在回覆第三屆立法議員梁慶庭的書面質詢時指出,對於扶助中小企業發展的基本思路,主要是短期及中長期扶助政策、措施相互結合,除了透過適時擴大資金融通、減低經營成本、開拓市場、建立品牌、提升人力資源素質,以及提供多方面的支援配套服務外,亦致力不斷改善本澳營商環境,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以幫助經營不同行業的中小企業可以有能力應對臨時性的經濟困難,又可從長遠方向尋找到更大、更佳的生存和發展空間。 譚伯源表示,在資金融通方面,特區政府由2003年開始向本澳中小企業提供「中小企業援助計劃」,目的為業界提供免息財務援助;另設有「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計劃」及「中小企業專項信用保證計劃」,目的為中小企業提供銀行信貸保證。因應社會及中小企業的發展需要,特區政府已適時檢討及評估有關計劃。其中,於本年經第2/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了「中小企業援助計劃」,將免息貸款金額上限由30萬元調升至50萬元,並擴大資金適用範圍至營運資金。 與此同時,特區政府透過第19/2009 號行政法規調整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計劃的信用保證額上限,由原來申請銀行貸款的50%提升至70%,保證金額由不超過150 萬元提升至350萬元。同時簡化申請手續,以及加快審批速度。 他表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計劃」自實施以來,截至本年8月底合共接受了50宗申請,涉及信貸金額約4,000萬元,受惠行業主要包括零售業、建築及公共工程、批發業、不動產及對公司提供服務等行業;而「中小企業專項信用保證計劃」截至本年8月底共批准40宗個案,涉及信貸金額約3,200萬元,受惠行業主要包括零售業、印刷及刊物出版業、批發業等行業。 另一方面,譚伯源指出,為配合經濟及企業的發展需要,特區政府還透過第16/2009 號行政法規,適時修訂了企業融資貸款利息補貼制度。修訂後擴大了受惠行業覆蓋範圍,除金融業務、公共批給及轉批給經營的行業外,基本上所有經濟活動都可申請。同時降低申請門檻,下限金額一般由原先的50萬降至30萬元,特區政府每年提供利息補貼的貸款總額則由4億元增至6億元,利息補貼率為每年4個百分點,而還款期最短為1年,補貼期限最長為4年。 譚伯源強調,特區政府非常重視因應經濟發展需要而不斷完善、修訂相關法律法規,藉此為澳門創造更佳的營商環境,為中小企業提供更有力的支援。特區政府將繼續根據澳門的實際情況,從短、中及長期角度考慮,不斷檢討及評估有助中小企業發展的具體政策和措施,並致力不斷改善澳門的整體經濟狀況、適時修訂及制訂相關法律法規,藉此提升經營不同行業的中小企業的營商能力、吸引力,以及為中小企業創造更加有利的營商環境及條件。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http://www.al.gov.mo/);編號621/III/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