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舉辦“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十周年——司法行政與民事責任研討會”。二十多名來自內地、香港、台灣、葡萄牙以及澳門本地的專家、學者、司法官員應邀擔任主講者,就各地在司法行政與民事責任領域的一些較為突出的問題進行探討,交流經驗,以促進本地法律界在相關領域的研究工作。 研討會於昨天(19日)下午三時在澳門文化中心會議室開幕,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檢察院檢察長何超明及澳門律師公會理事會主席華年達出席了開幕式。研討會由19日至22日,一連四天舉行。昨天下午的研討會,首先由澳門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兩位法官朱健及利馬主講,講題分別是“司法行政與司法組織”及“終審法院在民事訴訟程序之上訴制度中的角色”。隨後,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張新寳及葡萄牙科英布拉大學法學院教授Jorge Ferreira Sinde Monteiro兩位主講者,分别就“中國和亞洲的民事責任規範”及“葡萄牙和歐洲民事責任規範”作了介紹。 除上述主講者外,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于敏教授、清華大學法學院朱慈蘊教授、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張谷教授、江西財經大學民商法研究所所長楊峰教授、國家檢察官學院邵世星教授、國家法官學院講師胡岩先生、香港律師兼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李連君先生、台灣大學法律學院陳忠五教授、葡萄牙共和國檢察長兼葡萄牙司法研究中心副主任José António Branco先生、葡萄牙科英布拉大學法學院的António Pinto Monteiro教授及João Calvão da Silva教授、葡萄牙里斯本大學法學院Pedro Romano Martinez教授、葡萄牙里斯本天主教大學法學院Maria da Glória Garcia教授、葡萄牙身體損害評估協會退休顧問Joaquim José de Sousa Dinis先生、澳門中級法院趙約翰法官、澳門行政法院何偉寧法官、澳門檢察院米萬英檢察官、澳門法律改革辦公室朱琳琳主任、澳門民航局人員Maria C. F. G. da Silva女士、澳門律師公會理事會華年達主席分別在研討會上作專題發言。 是次研討會的內容除了司法行政之外,還包括各類民事責任,不僅有個人之間的,還有對個人、市民、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司法機關的民事責任,以及對特區居民和其他居民的權利和自由保護的保障。以上這些涉及到機構本身及公共權力行為人的民事責任的講題,對於其改善運作、提高服務公眾的素質、優化私人活動的公共監管以及更大限度地保護集團權益和市民權益,具有特別重要意義。 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作為一所公共專業教學機構,除按自身職能提供司法及法律領域的專業培訓外,還一直致力於加強與外地高等院校以及專家、學者的交流。是次把握澳門回歸祖國十周年這個有利時機,舉辦大型研討會,目的是本著理論聯繫實際,服務澳門的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促進本地法律界不斷拓寬途徑,研究和借鑒其他地區在相關領域的法律制度,為澳門的經濟、社會發展提供良好的法律支持。 是次研討會的對象為本澳的司法官、司法官培訓課程實習員、公共行政部門的法律人員、律師及實習律師,參加者逾一百人。研討會以普通話、廣東話及葡語進行,並設同聲傳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