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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爭取明年將《土地法》修訂草案公開諮詢


為配合本澳實情況及城市發展需要,政府於2008年對《土地法》及其配套法例進行檢討,並於同年底將有關初步建議諮詢文本公開諮詢,向澳門社會各界徵詢意見。特區政府一直循序漸進持續進行有關工作,為確保日後推出的立法草案更具操作性,今年初更委托學術機構的專家意見小組就土地法之修改展開了理論與操作問題之細詳研究。待收到專家意見小組提交的建議稿後,政府會參考當中的建議,正式草擬《土地法》的修改草案。政府爭取明年將草案公開諮詢,收集意見,以完善草案內容。 現行法例未能配合發展 現行的《土地法》於1980年頒佈,並因應社會的發展需要而進行了多次的修訂。隨著近年本澳社會和經濟的迅速發展,有關法律制度已未能配合發展需要,有必須進行全面檢討和修訂,務求強化和完善本澳的土地管理工作,令土地資源的合理和有效利用,以促進受到土地資源制約的澳門,社會與經濟能得到長遠可持續發展。 為此,運輸工務司於2008年初成立了 「檢討及修訂《土地法》工作小組」展開修法的相關研究工作,在擬定報告的過程中,政府工作小組除聽取政府相關部門的意見外,亦向本澳業界諮詢意見和建議, 同時還前往鄰近地區交流吸取經驗,以及參考其他地方的相關法例。 政府小組提八大修改方向 鑑於土地是民生之本,發展之基,因此,有關政府小組認為:土地利用以建設「可持續發展的城市」為基本原則,此外,土地利用過程中,須以透明化、規範化方式進行管理,並引入公眾參與機制等。在上述原則下擬定了「《土地法》及其配套法例初步檢討建議」的諮詢文本,並從批地方式、批地面積、批地期限、修改批地用途、批地的轉讓、溢價金的訂定方法、批地程序、監察履行批地合同的機制這八大方向提出修改建議。 小組於2008同年11月將「《土地法》及其配套法例的初步檢討建議」諮詢文本,並透過多渠道多方式公開徵詢社會意見,社會各界人士踴躍各抒己見。綜合而言,社會基本認同工作小組在的八大修改方向,並提出了不少建議。就修改批地用途方面,提出以協議方式批出的土地不允許更改用途;批地程序應公開化和引入公眾旁聽機制;政府應設立監督履行批地合同的機制等。政府工作小組更於本年初將蒐集的社會意見進行整理和匯總,並向社會公佈。 學術機構鞏固深化內容 然而,考慮土地制度問題複雜,立法技術要求高,而《土地法》及其配套法例涉及利益廣而深,對社會發展及土地的合理利用有極深遠的影響,因此,為令修訂後的《土地法》及其配套法例能達到當初設定的“透過適當處理和使用有關土地,以促進澳門的經濟增長和社會發展,並改善居民的生活條件”的立法目的,政府2009年初委託了學術機機進行有關修訂《土地法》及其配套法規的法律草案之研究。有關學術機構組成了“專家意見小組”,有關小組將在政府工作小組所提出的「《土地法》及其配套法例的初步檢討建議」諮詢文本,以及所收集的社會意見之基礎上,通過有針對性的實地調研及科學化數據採集與對比分析等方法,再參考其他同類型國家與地區的立法實踐情況後,草擬一份既具扎實理論基礎又具可操作性的“建議稿”,供特區政府日後完善法案的重要參考。 草案會理論與操作相兼備 此外,專家意見小組亦會透過舉行研討會等的方式,吸納專家學者的寶貴經驗和獨到見解,以及吸取海內外在這方面的成功和先進經驗。今天(9日)舉行的研討會,正是基於這個前提下而舉行的。 特區政府工作小組會與專家意見小組在各個工作環節中保持緊密溝通和聯繫,力求深化後的草案能取得佳的立法成果與社會效益。專家意見小組已於今年初啟動了相關工作,並爭取在明年向政府提交一份附立法理由與理論說明的立法草案學者建議稿。政府在參考有關建議稿的建議後,將著手草擬修訂《土地法》的草案,然後再將之公開諮詢公眾意見,進一步深化和完善草案內容,務求能擬定出切合本澳實際情況的《土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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