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工務運輸局今日在接見部份路環村民時表示,關注一些回歸之前已經居住於舊城區內地段居民的住屋問題,政府將沿著先後緩急、先易後難的方向逐一處理路環舊城區的住屋問題,初步考慮以租地形式處理,並參考一般土地批給不多於二十五年或更短的年期。
黑沙村民互助會及九澳村民互助會十名居民代表今日(8日)拜訪土地工務運輸局,居民代表主要向政府代表反映處理紗紙契的訴求以及村屋的重建維修問題。
局方對居民代表重申政府的立場,按回歸前在澳門生效的法例,紗紙契並非土地所有權的有效證明文件。因此,回歸後,特區政府根據本法的規定,不會承認紗紙契是土地所有權的有效證明文件,因為特區境內的土地屬國家所有。
局方強調,終審法院在二零零六年作出的裁判同時清楚指明,在特區成立前未獲依法確認為私有的特區土地,在特區成立後均屬國家所有;特區成立後,不能通過司法裁判確認這些土地的所有權或利用權為私有,無論有關訴訟是在特區成立之前還是之後提起的。
政府一直都有關注到路環居民的生活,政府會依法,並以合乎情理、實事求是的態度協助紗紙契地段上居住的人士,對於特區政府成立之前已經居住於該等地段的居民,政府可以在不影響公共設施的建設,城市規劃下讓其繼續在原來地方居住。倘若在該等地段上的房屋因日久失修或天災等原因造成倒塌或損毀,需要修葺或重整,居民可以循合法的徑途向政府提出按原貌修葺或重整工程的申請,政府會依法及按既有程序進行審批。
此外,經分析研究及法律諮詢後,政府初步考慮以租地形式處理居民原址居住的問題,將參考一般土地批給不多於二十五年或更短的年期。處理之範圍是已納入路環城區規劃方案內的地段,對象為回歸前已在該區內居住的原居民,但不包括公司或社團。
局方同時強調,凡未取得政府許可而重建或擴建樓宇,均被視為非法工程,並與非法佔用政府土地及破壞山體的行為一樣,將被政府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