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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局一主管人員涉濫用職權


廉政公署早前根據投訴,對勞工事務局一名主管涉嫌濫用職權案件展開調查。該名主管人員懷疑利用職務之便,將屬於其管理的勞工事務局專用車位,擅自外借予相熟的食肆負責人使用達14個月,該名主管人員涉嫌濫用職權,案件於今日(1日)移送檢察院處理。 勞工事務局早前由於公務需要,向房屋局借得某社屋大廈停車場數個專用車位。該主管作為專用車位的管理人,於2008年初至2009年6月期間,懷疑濫用職務上固有的權力,且在違背職務上固有義務的情況下,懷疑允許他經常光顧且相熟的食肆負責人,無償地將私人車輛停泊在勞工事務局專用車位長達14個月。調查期間,有人承認被要求借用公家車位,亦有人承認獲同意將私人車輛停泊在勞工事務局專用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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