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A/SS/2021號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宣佈,自2021年8月25日零時起,經粵澳口岸出入境的人士,由目前須持48小時內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測試陰性結果證明改為須持 7天內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測試陰性結果證明。經其他口岸出入境人士的核酸測試陰性結果證明要求不變。 查看圖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