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2009年是澳門回歸祖國十周年,也是澳門金融管理局成立20周年誌慶。20年來,特別是澳門特區成立以來,經濟從逐步回復到踏入高增長階段過程中,澳門金融管理局在特區政府的領導下,在金融界及其他社會各界的支持下,維護了澳門金融體系的穩定,鞏固了澳門金融業持續穩健與發展的基礎。 金融體系發展
金融業把握經濟發展的機遇,持續發展壯大。1999年,澳門有銀行23家,總資產1,390億(澳門元,下同),存款1,006億,貸款530億;保險公司25家,年保費收入10億。截至2009年5月底,澳門銀行已經增加到28家,總資產3,998億,存款2,819億澳門元,貸款1,510億。保險公司則是24家,年保費收入34.6億。與此同時,澳門金融業產品種類日趨多樣,並自2004年11月開始提供個人人民幣業務,服務網絡、渠道與質素持續提高,風險控制、管理及抵禦能力不斷增强,並在這次史無前例的全球金融危機中不僅安然無恙,而且經營業績繼續保持在歷史高位。 金融監管
在金融業的發展過程中,金融穩定是重要的基礎。恒常、適當和適時的監管是維持金融穩定的必要手段。這十年期間,金融監管不斷加强、提升。澳門金融管理局根據澳門金融業的發展變化,本著將國際標準與澳門實際相結合的原則,不斷完善監管法規與指引,持續優化監管實踐,積極開展與業界的溝通與對話,嚴格市場准入,狠抓反洗錢,主動加强綜合監管,不懈開展內外監管合作。所以,在2008年IMF的例行評估中,澳門的金融監管獲得了與國際標準和最佳實踐基本一致的評價。 此外,澳門金融管理局一直以來對非法金融活動進行了打擊,並與周邊或其他相關地區的金融監管機構聯手合作,取得了預期的效果,非法金融活動得到了有效抑制,金融市場秩序進一步改善。 貨幣政策
貨幣流通有序和匯率持續穩定維護了宏觀經濟穩定。一直以來,澳門金融管理局嚴格實施貨幣局制度,堅守澳門幣與港幣掛鈎的匯率政策,並積極推動澳門幣在周邊地區特別是廣東省內的流通使用,在2004年,藉國務院批准人民幣業務在澳門開辦之際,澳門幣又成功在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掛牌交易,這無疑有力提升了澳門幣的流通性及聲譽。實踐證明,澳門幣與港幣掛鈎的聯繫匯率制度,促進了澳門經濟的發展,也有利於澳門金融、經濟乃至社會的穩定。 金融基建
金融基礎設施的不斷完善,可推進資金流,進而加強經濟活動。澳門與香港的跨境港元、美元票據清算系統已相繼於2007、2008年相繼投入使用。目前,在籌建中的澳門實時支付清算系統有望實現與內地及香港實時清算系統的對接,以促進粵港澳跨境資金清算的效率,推動三地經濟金融的深度合作與融合。 金融統計
金融統計有助完善評估金融業的表現及協助制訂政策。高質素的調研更可加強政策的可信性及風險的監察能力。為優化澳門的金融調研與統計,澳門金融管理局協同特區統計局及財政局以澳門特區名義向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申請加入了其“數據公布通用系統”。這不僅增加了澳門的財經市場資訊量,也提高澳門財經資訊的透明度,同時使澳門的金融調研與統計與國際標準接軌。 儲備管理
受益於經濟持續增長和服務出口帶動,特區政府外匯儲備從1999年回歸時的229億增加到2009年5月的1,406億。一直以來,澳門金融管理局秉持審慎原則和穩健的投資策略,並根據國際金融市場的變化,制定針對性的投資策略,在一定程度上,年度回報亦支持了外匯儲備的壯大。 對外交流與合作
金融層面對外交流合作的進一步擴大、加深,將更好推動經濟趨向多元。澳門金融管理局一直致力於推動區域金融的交流和合作,注重發揮葡語系國家及中國內地合作的平臺作用。回歸十年來,澳門金融管理局分別組織金融界代表團到相關的葡語系國家及中國內地訪問,承辦葡語系國家金融監管者會議等,極大地促進了區域間的金融合作和融合。與內地、香港、葡萄牙及主要葡語系國家的金融監管機構簽訂了合作備忘錄,建立了定期會晤、交流機制及開展了人員交流與技術培訓等。另一方面,澳門也相繼加入了一系列具權威性的國際性和區域性組織,以助提升澳門及增强了國際社會對澳門的瞭解。 工作檢討
金融體系在澳門回歸過程中平穩過渡,並在特區初建時期抓住新的發展機遇。在協調市場擴展節奏及維持經營秩序的過程中,監管當局居中都發揮了正面作用。澳門金融管理局將繼續認真吸取經驗,及時總結工作中的不足並勇於補救,為金融體系的持續成長和提升邁開新的步伐,爭取更理想的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