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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舉辦「新勞動關係制度研討會」(更新版)


《勞動關係法》(第7/2008號法律)自二零零九年一月一日起生效以來,至今已正式實施六個多月,為深化澳門特區政府的法律人員及相關執法部門的工作人員對《勞動關係法》的認識,並向他們提供參考其他國家及地區的勞動法律制度及其最新發展的機會,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於昨日(6月25日)起,一連兩天,假經濟局演講廳舉辦「新勞動關係制度研討會」,邀請了來自中國內地、葡萄牙、香港特區及澳門本地主管勞工事務的政府官員、負責審理勞動關係案件的司法官、專門研究勞工法及相關法律制度的法律顧問與及大學的教授和講師等十多名專家學者擔任研討會的主講嘉賓。 「新勞動關係制度研討會」於昨日上午九時半開幕,由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主任尹思哲致開幕辭,並由勞工事務局局長孫家雄擔任研討會第一部份的主持人。研討會的第一部份由勞工事務局勞動監察廳廳長雷文就《勞動關係法》的具體內容作出介紹;保安司司長辦公室顧問何志遠介紹“澳門特別行政區非本地勞動者的法律制度”。研討會第二部份分別由深圳大學副教授翟玉娟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工法》以及其新發展”;香港特區勞工處勞資關係科首席勞工事務主任葉以暢介紹“香港勞資關係制度及其新發展”。 研討會於昨日下午三時繼續舉行,先由澳門特區助理檢察長陳子勁介紹“新《勞動關係法》中的紀律處分權制度”,繼而由澳門立法會顧問Pedro Miguel Vicente Pereira de Sena發表題為“共同點與差別:平等原則在勞動法當中的表述”的演講,之後由葡萄牙新里斯本大學副教授José João Abrantes介紹“勞動關係中的勞動者私人生活隱私以及當事人各方的善意義務”。 研討會今天(6月26日)將繼續假經濟局演講廳進行,涵蓋的內容豐富。上午的議程將包括由澳門律師Vasco Gouveia Vidal介紹“具期限勞動合同”、澳門大學法學院講師蘇建峰主講“未成年人及婦女勞動權利的保障”、法律顧問José Carlos Bento da Silva主講“勞動時間:工作的正常期間、超時工作、夜間工作和輪值工作”以及由澳門大學法學院講師Miguel Pacheco Arruda Quental對“周休、公衆假期、年假及缺勤”進行介紹。下午的議程則包括由葡萄牙科英布拉大學助理教授João Carlos Conceição Leal Amado介紹“葡萄牙法學者對於澳門的報酬制度及其勞動關係法的疑慮和信心”、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顧問José Pinheiro Torres主講“終止勞動關係”、勞工事務局勞動監察廳蘇兆祥簡介“第26/2008號行政法規《勞動監察工作的運作規則》,最後由行政法院法官何偉寧以“淺析輕微違反和行政違法行”為題進行演講,介紹新的《勞動關係法》在違法處罰制度方面對輕微違反和行政違法行為的區分。 是次研討會共有一百五十多人參加,當中包括公共部門的領導、司法官、律師、實習律師、公共行政部門的法律人員以及相關執法部門的工作人員。研討會以普通話、廣東話及葡語進行,並設同聲傳譯服務。 透過舉辦是次研討會,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期望能進一步鞏固澳門特區政府的法律人員及相關執法部門的工作人員對已生效實施的《勞動關係法》的認識,並了解鄰近地區及葡萄牙方面現行的勞動法律制度及最新發展,促進交流及拓寬視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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