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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士公開競投短期內公開招標


特區政府短期內會開展以取得服務模式的巴士公開競投招標程序,今後營運公司須確切按照合同條款提供服務,然後從政府收取服務費用。為更好監管未來的巴士服務,新營運模式下將透過引入服務評核機制、智能交通系統及適量增加人力資源,務求多管齊下,進一步提升本澳的巴士服務水平。 因應澳門社會經濟急速發展,及配合「公交優先」的發展策略,改革現有巴士服務已是當務之急。考慮到現時巴士服務行業在自負盈虧的經營模式下,業界於調配路線及班次時,或多或少以盈虧狀況作為考量點,最終傾向於人流密集的地點提供路線服務,因而可能忽略偏遠或客量較少的地區的基本需求,不利於整體路線網絡服務的發展需要;同時為能更充份運用公交資源,實現乘客可於不同營運公司路線之間的相互轉乘,故有需要改變目前的營收模式;再加上未來數年多項大型基建工程,如輕軌項目動工時,巴士路線無可避免須作出大幅度改道調整,所以為更好管理及發揮巴士為公眾服務的效用,特區政府必須進一步擴大巴士路線管理的主導權。 在委託學術機構進行深入調研、參考其他國家地區的經驗,以及結合去年「公交優化整治方案」所收集的意見基礎,並加以分析研究後,特區政府決定以取得服務模式對巴士路線作公開競投,有意競投者可以根據招標案卷所作的規定,考慮自身營運條件與回報要求作出報價。目前有關公開競投的籌備工作已接近完成,短期內可以正式向外招標。 配合新營運模式,特區政府未來將加大力度對巴士服務進行監管,當中除引入智能交通系統外,還會適量增聘監察人員、引入公眾參與的服務評核機制等,若營運公司未能履行合同之規定時,除將被科處罰款外,嚴重者政府將收回線路經營權。至於評核機制的前期籌備工作正加緊進行,並爭取於年底前完成,以便及早投入運作,對現有巴士服務作出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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