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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十一月消費物價指數


統計暨普查局資料顯示,今年首11個月的綜合消費物價平均指數較去年同期上升2.71%;截至今年11月為止的12個月,綜合消費物價平均指數較前一期上升2.54%。 11月綜合消費物價指數(105.55)按年上升3.93%,升幅主要由食物及非酒精飲品、雜項商品及服務和交通所帶動。按商品及服務大類分析,升幅顯著的有雜項商品及服務(+6.71%)、衣履(+6.02%)、醫療(+5.79%)、交通(+5.72%)、食物及非酒精飲品(+5.00%)和康樂及文化 (+3.71%),主要是金飾、男裝成衣、童裝、女裝鞋、汽油、鮮魚的價格上升,以及門診、外出用膳和旅行團的收費上調所致。 另一方面,流動電話服務收費下調,導致通訊的價格指數按年下跌3.60%。 此外,甲類(104.91)及乙類(105.72)消費物價指數較2009年11月分別上升3.65%及4.06%。 今年11月的綜合消費物價指數按月上升0.45%;由於秋冬服裝、汽油及石油氣價格上升,令衣履、交通和住屋及燃料的價格指數分別上升3.37%、0.99%及0.94%。而新鮮海產及蔬菜價格回落,以及旅行團收費下調,致使食物及非酒精飲品和康樂及文化的價格指數按月分別下跌0.37%及0.28%。 以2008年4月至2009年3月為新基期的綜合消費物價指數是反映物價變化對本澳整體人口的影響。甲類消費物價指數代表約50%住戶,每月平均開支在6,000至18,999澳門元之間;乙類消費物價指數代表約30%住戶,每月平均開支在19,000至34,999澳門元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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