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政局將會繼續與交通事務局合作,推行「代收交通事務局車輛使用牌照稅」服務。自二零一二年一月三日起,市民可攜帶有效之車輛登記摺,前往以下指定地點的郵局繳交相關車輛使用牌照稅。 (* 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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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1-4-76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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