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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通里天台屋業主自行清拆僭建物


土地工務運輸局早前勒令天通里天台屋業主自行清拆該僭建物,經多次協商後,業主願意予以配合自行清拆,並恢復天台原狀,有關清拆工程已於日前完成。由於興建中的天台屋佔用大廈共同部分,並影響大廈的防火安全條件,政府決定按照輕重緩急的原則,要求天台屋的相關擁有人必須自行淸拆興建中的工程,歸還大廈住戶安全的走火通道。 土地工務運輸局去年接獲天通里十號大廈天台僭建的投訴,指有人違法興建天台屋,經稽查人員現場調查後,證實投訴屬實,本局隨即開立卷宗跟進,稽查人員多次到場取證,期間先後兩次要求現場工程人員停止施工並在施工地點張貼禁止施工令,同時亦於報章刊登勒遷及清拆令告示,要求有關人士要將施工地點恢復原狀,唯有關人士未予以理會。鑑於興建中的天台屋是佔用大廈的共同部份,並阻塞了走火通道,可能影響住戶的走火安全,土地工務運輸局決定於本年三月二十六日在警方協助下進入大廈天台展開清拆行動,但期間被當事人強烈阻撓。經多次協商後,有關人士最終願意配合局方,自行清拆僭建物,清拆工程已於日前竣工,該大廈的天台現已恢復原狀。 局方同時呼籲,但凡天台、走廊、樓梯等均屬大廈的共同部份,為大廈全體住戶共同擁有。基於涉及住戶的走火安全,故有關共同部分必須經常保持暢通。若在天台加建僭建物或在公共梯間加裝閘門,不單有可能影響樓宇結構,同時亦違反了防火安全條例。 土地工務運輸局強調,在處理清拆僭建物過程中,雖然遇到不少困難,為維護居民的合理權益及生命財產安全,會繼續按輕重緩急解決僭建問題,特別是針對在施工中、已殘危、阻塞走火通道、影響樓宇結構及涉及嚴重影響公眾衛生的僭建物,會先行處理。局方再次呼籲居民切勿因一己之私違法加建,佔用非屬自己的地方,損害鄰里關係,有關行為更會被處罰及有可能負上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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