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消費稅規章〉的附表》有關增加煙草產品消費稅法律將於2011年12月19日在特區公報頒布,並於翌日生效。 法律修改為《消費稅規章》附件第III組,即屬以下三項,修改內容為調整三類煙草稅率: a)含菸葉的雪茄及小雪茄(雪茄),每公斤280元調升至1,442元。 b)含菸葉之香煙,每支由0.2元增加至0.5元,以每包20支裝香煙的煙草稅計算,由4元增加至10元。 c)其他經加工之菸葉及菸葉代用製品,包括「均質」或「複合」之菸葉(煙絲),每公斤80元增加至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