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局就辦公時間以外的工作安排,說明如下: 新聞局的主要職能為傳播政府訊息,由於工作性質的關係,新聞局人員必須經常地在正常辦公時間之外及節假日繼續提供服務,本局人員一直以高度專業精神,履行擔任公職的義務,在原定辦公時間之外執行職務,而所有提供超時工作的人員均按法例獲得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