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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協助本地航企改善經營情況


民航局局長陳穎雄回覆立法議員關翠杏有關航線營運的書面質詢時表示,特區政府於2006年批准澳門航空有限公司的兩份分專營合約,分別經營中遠程航線服務及短途航線服務,以及一份聯營合約,經營低成本航空服務,以擴大客源區域。 他指出,現時獲分專營權的一家航空企業已於2006年底經營航班服務。而另外兩家未能履行承諾提供服務的航空企業,特區政府已通知其必須與澳門航空有限公司商談新約,並提交予特區政府審批。同時,特區政府一直非常關注本地航空企業的航線營運情況,多次採取靈活措施,包括批准一分專營商以定期包機形式經營不屬該公司分專營合約內的航點。 陳穎雄表示,自實現航空企業分專營制度後,本澳航空企業所經營的國際航線由2006年5個增加至2008年的9個。日前國家民用航空局與澳門特區民航局就兩地航空運輸發展簽署了新備忘錄,放寬了指定航空企業的數目及運力的部分限制。 他指出,特區政府亦向中央政府提出容許內地航空企業由內地經澳門飛以遠點、本澳航空企業經內地飛以遠點、以及第三個航空企業經澳門飛內地城市等問題作研究和考慮。另外,希望兩岸直航常態化後,增加澳門與台灣可通航的航點及允許更多台灣航空企業經營台灣至澳門航線。 他相信,隨著本澳大型旅遊娛樂設施相繼落成,本澳航空業會致力開拓商務包機及私人飛機業務,為本澳吸引更多高消費能力旅客。另外,該局亦會繼續聽取旅遊部門及旅遊業界組織意見,研究制定有利措施,努力協助本地航空企業改善營運情況。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 (http://www.al.gov.mo/ );編號:167/III/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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