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過導航

「盈康護老院-海蘭軒」符合要求獲發營運牌照


社會工作局完成盈康慈善會申請於路環黑沙附近的海蘭花苑,開辦「盈康護老院-海蘭軒」安老院舍的審批工作,鑑於有關院舍符合現行法例及技術規範的各項要求,社工局依法向其發出營運牌照,日後並會按一貫程序,對有關院舍的運作情況和服務質素進行持續監察,以利逐步完善本澳整體安老院舍服務,並藉不斷增加護理安老住宿名額,回應社會的需要。 社會工作局根據9月27日第90/88/M號關於社會設施牌照批給的法令規定,對有關院舍的開辦申請進行審批。在評估期間,社會工作局聯同相關範疇的主管部門,包括土地工務運輸局、消防局及衞生局,對有關申請進行了詳細分析和實地檢查,上述部門亦先後就有關申請提出可行性意見,確認該院已符合現行法例及技術規範的各項要求,包括在工務、消防、衞生及社會工作範疇的設置及運作條件方面皆符合發牌的規範,而社工局依法向有關院舍發出營運牌照。 按照第90/88/M號法令的規定,「盈康護老院-海蘭軒」的營運牌照為期一年。期間,社工局將按一貫程序持續對有關院舍的服務進行監察,包括透過定期及不定期的無預先通知實地巡查,評估和監察院舍的運作情況和服務質素,和其他獲發牌照的社會服務設施一樣,「盈康護老院-海蘭軒」必須通過每年的續期審查,經被證實仍然符合各項法例及技術要求之後,其牌照才可獲得續期。



此頁面有問題嗎?

幫助我們改進GOV.MO

* 必填項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