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過導航

落實科學施政 規劃發展藍圖


行政長官崔世安今(16)日在立法會發表2011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題為“落實科學施政規劃發展藍圖”。 施政報告的第一部分是2010年施政回顧,行政長官表示,過去一年,特區政府貫徹“陽光政府,科學決策”的理念,提升施政透明度,接受公眾監督,回應社會訴求,鞏固已推出的政策措施,特別是有利於特區和居民長遠發展的重點政策,推進與經濟社會發展,以及民生相關的各項工作。 第二部分是2011年的施政重點,包括:一、致力優化民生素質,共同建設美好家園;二、推動區域合作發展,實現經濟適度多元;三、逐步落實科學決策,積極構建陽光政府。 在優化民生素質方面,行政長官表示,特區政府將落實環保輕型汽車的稅務優惠,建議減免相關機動車的稅款,減免額上限為每輛60,000元;設立“環保與節能基金”,初期啟動金額為1億元,為本澳中小企業和社會團體在改善空氣素質、倡導節能和節水項目方面提供資助。 食品安全關係到千家萬戶的健康,新設立的“食品安全中心”辦事處將加強本澳與國際及鄰近地區的訊息通報機制。政府會繼續加強對入口鮮活食品的監管工作,完善防疫工作。 特區政府將積極促進就業,繼續加强針對各年齡層工人的技能培訓工作;切實執行《聘用外地僱員法》及相關行政法規,加大力度進行打黑工作,切實維護本地僱員的就業權益不受損害。特區政府正式推動勞資雙方討論最低工資訂立的問題,期望透過各方的努力,在2011年啟動相關的工作程序。 雙層式社會保障制度已由構思起動逐步進入至落實階段。未來,居民的退休生活將由社會保障基金、中央公積金和個人儲蓄三者共同提供保障,藉此建立一套切合澳門實際情況、日趨完善的社會保障和養老保障體系。 政府全力推進在2012年達成分階段興建、落實19,000個公屋單位的目標。重建規劃現有的社會房屋,促進樓宇管理及維修的工作。 特區政府將制訂長遠的老人政策,支持和鼓勵原居安老,充分照顧長者晚年生活,使他們老有所依,對長者住屋需求作出充分規劃及預留資源。興建護老院及拓展日間護老中心,計劃籌設老人醫學跨部門工作小組,開展老人精神科住院服務及院內老人科病區。 醫療衛生方面,將於2020年分階段完成增建五間衛生中心。仁伯爵綜合醫院的急診大樓已動工擴建,爭取兩年內完成,擴建後的急診部將比現時擴大3倍,以滿足未來十年社會發展所需。繼續透過醫療券計劃,持續加強與民間醫療機構的合作,完善社區醫療服務網絡和提升醫療服務素質。 特區政府將繼續實施多項稅務減免、經濟補貼或津貼措施。建議在明年繼續減收全體就業居民職業稅的25%,免稅額亦將由95,000元調升至144,000元;繼續免收所有營業稅、小販牌照費、街巿攤檔租金、人壽及非人壽保險印花稅及銀行手續費印花稅;繼續各商戶免納廣告牌照稅(不包括煙草廣告),各酒樓、餐廳免納旅遊稅;繼續免收房屋稅首3,500元稅款;繼續所得補充稅可課稅的年收益豁免額由32,000元增至200,000元;繼續豁免表演、展覽娛樂項目入場券及觀衆票的印花稅;未擁有不動產的澳門永久居民購買不動產,繼續可獲豁免首300萬元的不動產轉移印花稅(僅限於居住單位)。繼續實施上述各項減免措施後,政府少收的稅費款項約14億元。 繼續實施向符合資格的社屋輪候家團發放臨時住屋補貼的計劃,1至2人家團,每月補助1,050元;3人或以上家團,每月補助1,600元,預計此項住屋補助將接近2億元;繼續實施“書簿津貼制度”,向所有在教青局登記、就讀於正規教育並持有有效澳門居民身份證的學生,每學年發放1,500元津貼,預計對此項津貼的支出將約為1億元。此外,政府繼續向有困難家庭發放經濟援助金,向三類弱勢家庭發放特別補助和特別生活津貼;繼續發放金額為5,000元的敬老金。政府將為上述措施支出約2.6億元。 將目前臨時性的現金分享措施,研究逐步過渡到建立長期的中央儲蓄制度和制度化福利政策。為進一步落實雙層式的社會保障制度,並根據2010年度的財政結餘情況,建議向每個合資格居民的中央儲蓄制度戶口注資6,000元,而明年的 “現金分享計劃”將建議向每名永久居民發放現金分享4,000元,非永久居民每人2,400元;建議繼續向每名澳門居民派發金額為500元的醫療券。同時,政府將延續對住宅單位作出電費補貼,2012年3月前,每一居住單位每月繼續可獲補貼150元電費,預計對此項補貼的支出約為3.2億元;繼續對全職低收入受僱人士作出經濟補貼。申請補貼季度的每月平均總工作收入(包括由不同僱主所取得的總收入)不超過4,000元。預計實施上述各項補貼及分享措施,政府將支出約47億元。此外,為減輕居民房屋稅的負擔及鼓勵租務市場的發展,政府建議修改《市區房屋稅章程》,將有租賃關係的市區房屋稅稅率由原來的16%調低至10%;至於沒有租賃關係的市區房屋稅稅率,則由原來的10%調低至6%。 繼續加強預防青少年犯罪的工作,凝聚社會力量共同對抗毒禍。開展打擊家庭暴力的工作,預防家庭暴力發生,致力保護家庭中弱勢成員,尤其是兒童及婦女。進一步減少問題賭博對居民的影響,繼續深化針對問題賭博的各項服務。 在關注弱勢社群的同時,特區政府亦關心中產階層所面對的問題。將積極展開對中產階層定義及社會流動情況的研究。同時,為支持居民貫徹持續學習的理念,政府將推出“持續進修發展計劃”,對年滿15歲的本澳居民提供為期三年,每人上限共為5,000元的資助,預計政府將為此支出約5億元。 在實現經濟適度多元方面,政府修訂完善了中小企業援助和貸款信用保證計劃和落實財務金融鼓勵政策,透過《中小企業援助計劃》、《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計劃》、《中小企業專項信用保證計劃》、《企業融資貸款利息補貼》和“工商業發展基金”協助紓緩中小企業的營運壓力,提升企業的競爭力;此外,將設立的“環保與節能基金”會對中小型食肆排煙改善作出資助。 為拓展自身發展空間,並為配合國家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澳門特區正繼續深化“遠交近融”戰略,提升區域合作的層次和水平。 珠三角地區與澳門特區的合作上升至國家戰略的層面,為特區帶來新的發展機遇。《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和《橫琴總體發展規劃》的先後公佈實施,確定了特區作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定位,對特區下一階段的發展提出了更高要求,亦為特區更有效參與區域合作注入了全新動力。在新的一年,特區政府將加強與泛珠三角,尤其是與粵港的緊密合作,拓寬合作層面、突出合作重點、落實先行先試、促進互補共贏。 澳珠協同發展是粵澳合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澳門特區將在繼續推進澳珠全面合作的同時,重點做好如期三年完成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建設、創新模式參與橫琴開發兩大重點工作,並積極促進“跨境工業區”向“跨境合作區”轉型升級。 為落實構建陽光政府,特區政府將鞏固公務員團隊的專業操守、廉政建設,接受監督。為了深化及鞏固官員問責制度,體現問責的精神,特區政府配備多項重要規範及措施,包括:將於今年年底公佈訂定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主要官員通則及相關守則、《領導及主管人員行為準則─―義務及違反義務時的責任》等規範性文件,以及已經實施的《政府組織綱要法》、《就職宣誓法》、《財產申報法律制度》、《關於訂定內部規範的法律制度》、《對行政長官和政府主要官員離任的限制規定》、《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等法律和《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行政法規。除此以外,各級官員更應嚴格遵守及執行《基本法》,模範遵守澳門特區適用的相關國際公約和執行特區相關的法律。 明年將積極推動人員中央統籌管理模式,實行中央招聘及晉升機制。政府修訂《因執行公共職務的司法援助》法案的目的,就是為了保障公務員能更好地履行職責,完善對因執行公共職務所引起訴訟的援助制度。透過修訂《年資獎金、房屋津貼及家庭津貼制度》,對實行多年的公務員福利制度作出調整。此外,政府也建議調升公務員的薪俸每點至62元。 特區政府將落實建立符合澳門實際情況的財政儲備制度,制度的基本方向是:財政儲備分成基本儲備和超額儲備兩部分,前者金額相當於經立法會審核及通過的最近一份財政預算案中所載的特區非自治部門及行政自治部門開支總額的1.5倍,其餘資金作為超額儲備。動用財政儲備金須透過年度財政預算案或其間的預算修正案,並經立法會審議及通過後,方可動用。財政儲備的資金來源於特區儲備基金和歷年財政結餘,以及其後每一財政年度的結餘和投資回報收益,並將由金融管理局本著保值增值的原則負責投資和管理,定期公佈有關資料。 廉政公署將強化對公營部門和私營機構的監察,打擊貪腐的不法行為。加強公務員和居民廉潔守法的意識,並進行修訂公務人員《財產申報法律制度》的立法工作。 今年初建立政府發言人機制之後,增加了施政透明度,加快了對各種政務訊息的回應速度,與傳媒建立溝通機制。下一階段,政府將在原有基礎上進一步完善發言人制度,加強人員培訓,根據不同的社會動態作出及時回應,更主動地透過媒體向公衆發放相關政務訊息或突發事件的最新訊息。 修訂《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的相關工作正有序地進行,在完成對兩項法律修訂方向的文獻研究後,將會接續開展對修訂兩項法律的民意調查,再著手草擬修訂法律條文的初稿,然後展開諮詢工作。 為加大諮詢的成效,明年將執行《公共政策諮詢規範性指引》,期望諮詢目的到位,優化政府與居民的溝通模式; 政策研究室正式成立之後,將為行政長官提供有關社會結構性問題及發展趨勢的分析性參考資料,實現科學決策的目的。逐步加強對本澳多方面的調研工作,提升政府政策的科學與理論依據。 特區成立11年以來的良好開局,已有力地證明《基本法》規定的政治體制符合澳門社會實際。特區政府將繼續嚴格執行《基本法》的相關規定,在廣泛聽取各界及居民意見,充分考慮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整體利益和長遠發展,並形成社會廣泛共識的基礎上,積極而又審慎地處理好澳門特區未來的政制發展問題。 行政長官總結表示:在經濟持續進步與民生不斷改善的同時,特區政府以事不避難、勇於擔當的態度,面對社會發展過程中遇到的各種問題,及時回應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嚴格遵守《基本法》,務實開拓,增強服務意識,應對挑戰,傳承創新,以民意、民願為基礎,實現科學決策,與廣大居民同心同德地實現澳門的可持續發展,一起提升我們的優質生活。



此頁面有問題嗎?

幫助我們改進GOV.MO

* 必填項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