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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

駕駛員執照(民航局)

服務簡介

審批駕駛員執照申請

服務對象及申請資格

受聘於本地航空機構及符合以下條件有意申請駕駛員執照的人士:

  1. 年齡必須介乎 18歲至 60歲(特別情況下可延長至 65歲);
  2. 通過民航局規定的體格檢查;
  3. 通過民航局審批的有關培訓及技術測試;
  4. 通過在民航局進行的駕駛員執照知識考試;
  5. 通過在民航局進行的駕駛員語言能力測試。

附註:

  • 商用駕駛員執照申請人必須年滿 18周歲。
  • 航線運輸駕駛員執照申請人必須年滿 21周歲。

服務結果

向符合申請資格人士發出駕駛員執照。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民航局
通訊地址:澳門宋玉生廣場 336 – 342號誠豐商業中心 18樓
電話:(853) 2851 1213
傳真:(853) 2833 8089
電郵:aacm@aacm.gov.mo
網址:https://www.aacm.gov.mo


資料提供:民航局(AACM)

最後更新時間:2021-10-12 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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