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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147維修培訓單位之審批

簽發申請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沒有相關規定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申請人須以書面形式向民航局遞交以下文件或資料:

  1. 填妥相關申請表 (申請表可於民航局網頁下載)
  2. 維修培訓機構手冊;
  3. 其他民航局要求的補充資料。

附註: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信函至民航局:澳門宋玉生廣場 336 – 342號誠豐商業中心 18樓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45分
週五,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30分


費用

視乎整個審批過程而定。


審批所需時間

70個工作日內完成首次發出申請。(服務承諾)
附註:承諾時間以申請人交齊所需文件或資料翌日起計。


資料提供:民航局(AACM)

最後更新時間:2023-01-16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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