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繼續在財政上支持社會房屋輪候總名單中獲接納輪候家團,減輕有關家團的住屋負擔,特區政府已將《社會房屋輪候家團住屋臨時補助發放計劃》延長至2012年8月31日,並調升了補助金額。該計劃的申請期至本月30日前,房屋局呼籲合資格的申請家團儘快於限期前提出申請。 凡符合第25/2009號行政法規《社會房屋的分配、租賃及管理》第三條所定的一般要件的社會房屋輪候總名單內的獲接納輪候家團,且非為社會房屋承租人或社會房屋承租家團的成員,均得申請住屋補助,但申請家團的每月總收入不得超過下表所載金額:
(* 請參閱附件!) 正受惠該計劃的家團繼續獲發住屋補助,可豁免續期申請手續;現時並非受惠的社會房屋輪候家團,須於本月30日或之前向房屋局提交已填妥之申請表,而效力追溯至2011年9月1日。申請家團於2011年7月17日後曾向房屋局提交家團成員的居民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及每月收入證明文件,則可豁免提交該等文件,但需提交申請表。 截至本月22日,房屋局收到申請表共431份,當中208份申請已成功獲批給補助,因不符合申請資格不獲批給的有9份,此外,尚有214份正在處理中。 根據房屋局資料顯示,2008年至2010年住屋補助的申請及處理情況中,由2008年至2010年期間,累計有7,200個社屋輪候家團申請住屋補助,獲批的有6,580個家團。由2008至2011年總共向住屋補助的受惠家團發放了約1.3億元。截至本年第三季,社會房屋輪候總名單內的獲接納輪候家團共8,355個。 為方便居民查詢申請住屋補助之情況,房屋局將於24小時語音電話2835 6288服務系統上,新增查詢申請住屋補助之語音;已遞交申請表的申請人亦可透過語音電話系統查詢其申請情況,如申請表處理中,欠交文件或補貼已獲批准等,房屋局網頁http://www.ihm.gov.mo上已增加住屋補助及查詢申請情況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