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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運經營人證書

簽發申請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沒有相關規定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申請人以信函形式向民航局提出申請,並遞交以下文件或資料:

  1. 由公司負責人簽署之附函;
  2. 填寫由民航局提供的有關申請表 (Application for the issuance of Air Operator Certificate (AOC) FS/APP/001);(上述申請表可於民航局網頁下載)
  3. 由澳門商業及動產登記局發出的商業登記證明;(已於商業及動產登記局登記之公司並在申請表內授權民航局代查核則無須遞交)
  4. 業務發展企劃書;
  5. 財政資源狀況證明文件;
  6. 對於定期航班服務,路線建議,包括地理軌道,最低飛行高度,目的地和備降機場包括儀表進近程序的數據,機場運行最低標準建議,導航和通訊設施;
  7. 商業活動時間表;
  8. 符合性聲明書;
  9. 購買或租賃飛機、設施、訓練、服務的合約或意向書等文件;
  10. 分專營合約(如適用)。

附註:除以上所需文件,其他所需遞交文件請參閱航空通告AC/OPS/004R04附錄一。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信函至民航局:澳門宋玉生廣場 336 – 342號誠豐商業中心 18樓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45分
週五,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30分


費用

按申請人計劃購置的航空器作計算,航空器獲許可最大總重量的費用如下:

不超過2,000公斤:
申請人機隊最重航空器類型 – 澳門幣10,500元,另加10%印花稅。
申請人機隊其他航空器類型 – 澳門幣5,250元,另加10%印花稅。
2,001公斤至55,000公斤:
申請人機隊最重航空器類型 – 澳門幣52,200元,另加10%印花稅。
申請人機隊其他航空器類型 – 澳門幣26,100元,另加10%印花稅。
55,001公斤至100,000公斤:
申請人機隊最重航空器類型 – 澳門幣69,600元,另加10%印花稅。
申請人機隊其他航空器類型 – 澳門幣34,800元,另加10%印花稅。
100,001公斤至160,000公斤:
申請人機隊最重航空器類型,澳門幣105,000元,另加10%印花稅。
申請人機隊其他航空器類型,澳門幣52,500元,另加10%印花稅。
超過160,000公斤:
申請人機隊最重航空器類型,澳門幣210,000元,另加10%印花稅。
申請人機隊其他航空器類型,澳門幣105,000元,另加10%印花稅。

附註:費用應於提出有關申請時繳付。


審批所需時間

待收到完整文件後才進行審批,所需時間則視乎情況而定。


資料提供:民航局(AACM)

最後更新時間:2023-01-16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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