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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局將就修訂《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展開民意調查公開招標


新聞局局長陳致平今(22)日表示,新聞局將就修訂《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展開民意調查的公開招標程序,甄選具備專業能力和經驗的學術機構或民調機構,收集傳媒及社會各界對兩法修訂的意見和建議。 新聞局今日舉行上述兩項法律修訂工作進度第三場簡報會,向傳媒介紹日前澳門科技大學研究團隊向新聞局遞交的「《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修訂方向文獻研究」報告的內容。出席簡報會的還包括澳門科技大學人文藝術學院助理教授譚志強博士。 陳致平在會上指出,澳門科技大學6人研究團隊已按照代用契約的規定,按時於本月18日向本局遞交研究報告。然而,此一研究報告是作為兩法修訂工作第一階段第二個環節,即進行客觀、科學化的民意調查工作的參考,屬一份文獻資料的研究報告,主要是分析和總結澳門及其他國家和地區,在相關法律法規的經驗、趨勢,所以研究報告沒有任何預設立場,也不會提出任何結論或引導澳門市民思想傾向的修法建議。 陳致平又表示,兩法修訂工作分四階段進行,目前已完成第一階段第一個環節的修訂方向文獻研究工作。稍後,新聞局將展開民意調查的公開招標程序,收集傳媒及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 他強調,民調工作會判給予具備專業能力和經驗的學術機構或民調機構,務求民調工作能科學、客觀以及全面反映傳媒、社會各界對兩法修訂的意見。因此,民調工作暫時沒有確實的時間表,新聞局會因應投標公司遞交的投標書內容,以及是否符合新聞局提出的要求,包括調查方法如何做到平衡社會各階層的意見;民調結果如何體現科學性、客觀性和公平性等,作為標書的甄選標準。 此外,民調方法亦會根據不同的對象、職業、學歷等而有所調整,但不會以單一種方式諮詢意見。 最後,陳致平重申,特區政府將用至少兩年時間完成兩法修訂,倘若社會仍需要更深入的討論,政府會予以尊重,並保證有充裕時間進行諮詢。 澳門科技大學人文藝術學院助理教授譚志強博士在會上介紹了研究報告的前言和總結兩部份內容。 新聞局於今年6月展開了兩法修訂方向文獻研究服務的諮詢邀標程序,並將此項研究服務判給予澳門科技大學。其後,新聞局於8月10日與科大簽署了研究服務的合同代用契約。根據規定,研究服務由該日起至本月18日止(共70天),總金額為澳門幣1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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