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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對路環黑沙村一霸地進行拆屋收地聯合行動


繼今年六月政府對路環一霸地成功完成拆屋收地行動後,政府多個部門於今日(10月21日)再次展開聯合行動,對另一幅位於路環黑沙村的霸地進行拆屋收地行動,該非法建成的一幢兩層高大規模別墅式建築物,外觀豪華,樓宇佔地、預留寬闊前後花園和泊車空間面積合共約1,600平方米(逾16,000平方呎),違法行為猖獗。政府今天開始在成功收回的土地圍網,拆卸整幢樓宇並騰空土地,預計可於一周內完成拆卸工作。 政府自去年初啟動了首次打擊非法霸佔政府土地的聯合行動至今,合共成功收回十多幅政府土地,當中包括政府聯合行動收回和自願搬離人士歸還的土地。政府重申,政府決心持續嚴勵打擊霸地及非法工程等違法行為,並依法追收清遷費用及科以罰款,亦會追究其違法的責任。 政府屢次禁工仍加緊施工 位於路環黑沙村的一幅霸地及非法工程,土地工務運輸局稽查人員自2009年11月5日在例行巡查時,發現有人用圍牆包圍一幅面積約為1,600平方米原為自然綠化的地塊;並於2010年1月28日開始在該幅土地上興建鋼筋混凝土結構的建築物。土地工務運輸局隨即展開處理程序及在2月5日向非法工程發出禁止施工令,要求立即停止施工。惟有關不合作人士竟莫視政府禁工令繼續加緊施工,大肆展開大規模非法工程,而且更加涉及偷電和違規接駁公共用電等嚴重違法行為。當時霸地現場人士全部報稱為受聘工人,而霸地的違法人在被政府禁工當日之後,仍然沒有向土地工務運輸局提出了解。 為遏止該大型非法工程繼續施工,土地工務運輸局自1月開始聯同水電公司展開了搜集資料工作,於3月24聯同電力公司、治安警察局及民政總署採取聯合打擊行動,電力公司人員即場切斷其非法接駁公共電網用以偷電的設施,警方亦帶走在場工人和黑工。然而,目無法紀,行為猖獗的違法人,不理會政府的禁工令,在不久之後竟再度恢復施工,因此,政府分別再於3月26日和4月29日封鎖現場,但當事人不僅在現場加設圍板,並在政府人員巡查時放出多頭犬隻追趕工作人員,惡劣行為令人法指。 政府稽查人員先後數十次到現場巡查及進行記錄,並以膠帶封鎖現場,着令在場工人停工及離開;其中包括至少三次與警方採取聯合巡查行動和一次斷電行動,當時警方曾帶走在場進行非法工程的工人及黑工。在政府對該霸地及非法工程採取連串打擊行動之後,霸地的違法人仍然沒有向土地工務運輸局作出任何了解。 根據《基本法》第7條的規定,由特區政府負責管理、使用及開發土地和自然資源。因此,佔用人必須騰空上述土地,並將之交還特區政府。土地工務運輸局啟動的清遷土地程序,已於5月6日刊登預審告示,勒令違法人拆除非法工程,騰空土地及歸還政府;以及已在6月23日在報章刊登最終決定通知之告示,並現場張貼告示,要求佔地人在最後限期內自行騰空土地,將土地交還特區政府。 霸地偷電惡劣行為令人髮指 鑑於有關違法人在政府三申五令和多次行動後,依然顧我,不予理會,直至將樓宇建成一座兩層高的大規模別墅式建築物,試圖將之變成既定事實,搏取政府不會對此展開拆遷行動。此等可耻行為絕不能姑息,為此,政府多個部門決定在今日上午採取聯合行動嚴厲打擊。 在今天的清遷行動中,政府人員在宣讀清遷告示後,由於現場無人,政府人員隨後破門成功進入霸地範圍,但在霸地範圍的空地和非法建成樓宇內放置有大量裝修用地磚、鋼筋和泥沙等建材,該樓高兩層的樓宇外觀豪華,但內部尚未完成,內有多個房間間格。政府現已開始在霸地圍網,拆卸整座樓宇並騰空土地,預計可於一周內完成拆卸工作,完成後將移交民政部門管理。 對於凡非法佔用政府土地的人士,在期限內沒按要求清理佔地內的物件並將土地歸還政府,因而須由政府執行清遷工作,政府會嚴格依據法律規定,除對佔用人追收有關費用及科以罰款外,亦會追究其違法的責任。 政府重申,對於霸地、不合法修葺及重整的非法工程,定會嚴正處理。為了進一步遏止路環霸地與非法工程的新增,參與聯合清遷行動的土地工務運輸局、建設發展辦公室、民政總署、治安警察局、司法警察局、消防局及交通事務局等政府部門,除會持之以恆繼續採取行動嚴厲打擊,收回土地;政府還會推出多種方式加以遏止,以維護路環舊城區城市規劃的完整性,保護具文化價值的舊城區風貌和路環珍貴的山林資源。 參與聯合行動的政府部門有:土地工務運輸局、建設發展辦公室、民政總署、治安警察局、司法警察局、消防局及交通事務局等。 至於是次清遷土地所移走的建材將被存放在指定地點,並由政府委任的人員看守,自存放日起計15天後,倘有關物品沒有任何人申請索回,根據法例規定,將被視為遺棄物處理,並歸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所有。 租售路環土地或樓房須知 另一方面,鑑於發現有霸佔政府土地的人士將佔地、或將聲稱持有紗紙契的地段,或在沒有土地所有權法定憑證之土地上興建的樓房出售圖利,特區政府重申,被非法霸佔的政府土地又或者聲稱有紗紙契的土地,由於並沒有獲特區政府承認土地所有權,故有關地段買賣或租賃之交易行為,均不合法。準買方或租戶的權益將得不到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法規的任何保障;與此同時,在上述兩種土地上興建的樓房,以至在沒有土地所有權法定憑證之土地上所興建的樓宇,其買賣亦不獲特區政府承認。 因此,土地工務運輸局呼籲,凡有意租售澳門特區境內的土地,事先必須了解土地的業權、轉讓條件以及規劃用途等資料,公衆可循政府提供的途徑查詢和了解與土地相關的基本資料,如可向土地工務運輸局或透過地圖繪製暨地籍局的《地籍資訊網》(http://cadastre.gis.gov.mo),了解政府已批土地的資料及批出的條件;或已批准發出的街道準線圖。至於有意購買本澳物業的人士,則可到物業登記局申請俗稱的“查屋紙”或其他具體資料,以免蒙受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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