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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部門赴港考察戒毒感化制度


新禁毒法生效後,有關緩刑戒毒措施已實施近一年,為進行持續檢討及吸取鄰近地區類似措施的執行經驗,社會工作局、法務局及法院相關人員早前(9月28日)赴港,了解香港戒毒感化制度的施行及多年實踐經驗。 是次赴港考察人員包括社會工作局局長葉炳權、防治藥物依賴廳廳長黃艷梅及戒毒復康處處長韓衛;法務局社會重返廳廳長葉少媚及高級技術員鄧麗冰;初級法院法官陳曉疇等。 一行人抵港後首先拜訪香港特區政府社會福利署,與負責感化服務的總社會工作主任陳炳昌及高級社會工作主任莫鴻鈞及吳劍鳴等進行交流。社署人員在會上簡介了香港戒毒感化制度的發展及現況。05至07年期間,2,227名青少年毒犯中,有685名被法庭判以接受感化,657人由懲教署執行扣押刑罰,反映感化令是重要的判到選擇之一。社署對青少年毒犯的感化工作主要在法庭判其感化令或入住感化院後執行。感化令不得少於一至超過三年,感化主任須向受感化者提供輔導及小組服務,因應情況安排其他支援服務,包括戒毒治療、尿液測試等。期間可因應受感化者的自新動機或能力,向法院作出修改感化令的可行建議,如受感化者期間違反感化令或再次犯案,法庭有可能解除感化令,並重新量刑。2008年,推出「加強感化服務的先導計劃」,強化感化主任與司法人員間更生制度的更緊密合作關係;設立更客觀指標,方便感化主任進行專業評估,同時為青少年毒犯提供聚焦、深入及具體的服務。;法庭能更進一步參與更生過程等。另外,社署在07年將轄下六間感化/住宿院舍重置於新建的屯門兒童及青少年院,以改善服務質素及提供更完善的綜合康復訓練服務。 會議結束後,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禁毒處專員黃碧兒、首席助理秘書長黃福來、社署助理署長馮民樂等宴請考察人員,並繼續就香港感化制度及本澳緩刑戒毒措施的執行交換意見。 下午,一行人拜訪九龍城裁判法院,與司法機構總裁判官唐文會面並進行交流。「加強感化服務的先導計劃」現階段首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與觀塘裁判法院推行,各設兩位專責感化主任協助執行感化令。唐文在會上首先介紹法院的日常工作,隨後由感化主任曾秀芳向考察人員介紹有關先導計劃的執行程序和成效。雙方其後就如何加強感化制度中執行單位與法院間的溝通進行了討論。 社會工作局局長葉炳權在總結行程時表示,新禁毒法實施後,與初級法院及法務局就緩刑戒毒個案訂定了合作程序指引,而有關緩刑戒毒措施實施將近一年,正發揮積極作用,能鼓勵更多的犯事吸毒者接受戒毒治療,並能引導濫藥青少年及早接觸戒毒服務,減低毒品對青少年持續傷害。然而,三方在協作以及戒毒服務方面,仍有改善空間,需要持續檢討和參考其他地區同類做法和經驗,以進一步規範和完善本澳緩刑戒毒的有關措施。 考察行程於下午四時半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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