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一支專業高效、廉潔奉公的公務人員團隊,是特區政府落實科學施政、推進政務公開的重要保證。廣大公務人員一直緊守崗位,辛勤工作,忠誠地服務特區、服務居民,為特區的發展作出不懈努力及貢獻。特區政府將在已落實建立問責制度的一系列法律法規的基礎上,進一步增強各級官員的問責意識。
我們將深化公共行政改革,重點推進公務人員中央招聘及晉級培訓。明年將研究設立專責薪酬調整的評議會,以健全公務員的薪酬制度,建立一套公平、科學、獨立的公務員薪酬調整機制。
為鞏固和完善現行公共行政體系,提升整體施政能力,政策研究室及相關部門已啟動了政府架構調整的研究,以理順職能重疊的問題,合理配置資源,完善公共服務。
為落實政策諮詢機制,特區政府全面實施《公共政策諮詢規範性指引》,更有效地吸納社會意見,提升諮詢質量,並重視諮詢的回饋總結。
特區政府將繼續完善政府發言人制度,加強公共資訊發放的時效性和準確性;增進與新聞界的溝通,聽取社會各界對修改《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的意見,全力保障新聞自由和出版自由。
爲了有效地應對突發公共事件和提升危機應變處理的能力,特區政府將在現有的區域和國際應急合作、公共衛生、民防、旅遊危機四大應對機制的基礎上,建立一個由行政長官領導的危機處理統籌機制,進行統一指揮和協調,採取應對危機所必須的各項緊急措施,確保能夠第一時間掌握突發事件的情況,訂定資訊發放與收集方式,調動應急所需的人力及物力資源,協調各職能部門的分工與合作,以利穩定局面,全力保障居民及旅客的生命與財產安全。
特區政府大力推動《澳門基本法》的宣傳與培訓工作,深化普法教育,增強識法、守法、護法意識。同時加強法制化建設,根據既定的立法計劃,全力推進法律清理和適應化的工作,優先跟進涉及經濟發展、民政民生重大法典和主要法規的草擬修訂,並進一步加強立法計劃的協調與統籌,繼續全力配合立法會的法案審議工作。
特區政府將就修改《司法組織綱要法》徵詢意見,加強司法機關的軟硬件建設,培訓所需的司法人才,進一步完善司法機關的運作。
廉政公署在增強對公營部門及私營機構監察的同時,將致力推動社區廉政體系的建設,不斷提高工作人員的素質,提升工作績效;深化公務人員的廉潔操守教育,全面加強公務人員守法、依法和廉潔的意識;增加向社會各界的宣傳和合作,共同倡導廉潔守法的觀念,推動廉政建設。
審計署將繼續增強審計信息化的基礎工作,增加區域及國際交流合作,不斷加強審計人員培訓,致力建設專業和高效的審計隊伍。推廣審計文化,更廣泛地宣揚珍惜公帑,善用資源的正確觀念。
《澳門基本法》對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政治體制已作出規定。澳門特區成立以來的良好發展,亦已有力證明,這些規定符合澳門社會的發展實際。特區政府將繼續全面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基本方針,根據《澳門基本法》的規定,積極而審慎地處理澳門特別行政區政治體制發展問題。
基於2013年第五屆立法會選舉、2014年第四任行政長官選舉的日漸接近,特區政府決定,把處理《澳門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規定的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是否修改問題,作為明年施政的一項重要內容。
《澳門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規定的兩個產生辦法是否需要修改、以及在需要修改的情況下,如何修改,一直為社會各界所關注,特區政府也持續聽取和高度重視社會各方面的意見。社會各界普遍認為,保持澳門特區政治體制的穩定,是確保澳門長期繁榮穩定和發展的重要條件。同時也認為,有需要對兩個產生辦法作適當修改,以更好地適應社會的發展進步。
特區政府將嚴格按照《澳門基本法》的規定,堅持從澳門實際情況出發,在繼續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和以往工作的基礎上,就2013年第五屆立法會和2014年第四任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是否修改以及如何修改問題,提出處理方案,在此過程中,將根據實際需要進行諮詢。同時,將進一步修改完善澳門特區《行政長官選舉法》、《立法會選舉法》等選舉法律,通過完善制度,倡導公平正義的選舉文化,有序而又平穩地推進澳門特別行政區政治體制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