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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墓地批給程序小組加緊進行工作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今(2)日指出,"完善墓地批給程序工作小組"正加緊進行工作,跟進和分析廉政公署《前臨時澳門市政局批出十幅墓地事件的調查報告》中提出的現行墓地審批情況,並檢視有否需要修訂及完善相關的審批程序,以至現行法規。 陳麗敏上午在一公開場合向傳媒表示,根據行政長官於廉署調查報告公佈翌日作出的指示,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成立了由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兩名副主席及司長辦公室法律顧問組成的"完善墓地批給程序工作小組",在90日內,就完善和優化墓地批給程序及相應措施提出建議,並製作報告書呈交行政長官。 她亦強調,工作小組的職責並非展開任何調查,因為廉政公署按照《基本法》規定"獨立工作",不受干涉;對於廉署經過長時間調查後製成的有關報告,任何公私實體均應予以應有的尊重。 此外,陳麗敏重申,廉署報告中已清楚指出,作為監督實體的行政法務司在當時的墓地批給過程中沒有濫用職權,也沒有涉及需要迴避的情況;另一方面,報告也提及民署在處理一宗墓地申請的過程中,未有完全按照《行政程序法典》的相關規定,工作小組亦會予以檢討。 對於有質疑指部份申請墓地事宜的文件丟失一事,陳麗敏強調,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2010年因處理一名市民就申請墓地事宜之聲明異議,依據《行政程序法典》要求民署提供相關資料,並清晰列明所有提交的正本或副本文件。及後,司長辦公室亦將所有同樣文件送回民署,並沒有出現丟失文件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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