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 必須出示文件資料
- 有效居民身份證正本
- 治安警察局發出之《武器及彈藥貿易商業埸所准照》正本(首次申請者);
- 治安警察局/海事及水務局發出之《燃放火箭及煙花的准照》正本(入口煙花並於本澳燃放者);
- 訂購單正本(只適用於代理入口之情況)。
- 必須遞交文件/提供資料
(如屬「申請資格」第2至第4點所述之人士,只需遞交第1至第3項所指之文件)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接待單位:槍械及彈藥科。
辦理地點及時間:請點擊詳情
費用
全免
審批/服務所需時間(輪候時間不計算在內)
13個工作日(服務承諾)
附註:
自服務單位接獲且確認文件齊備無誤後翌工作日起計。
備註/申請須知
- 申請資格第2至第4點所述之人士,只需遞交第1至3項之文件;
- 申請資格第2至第4點所述之人士,只需出示第1項之文件。
創業及營商
進出口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