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必須出示文件/資料 有效居民身份證正本 必須遞交文件/提供資料 《申請項目總表》及《許可申請表》; 已批給的許可; 負責人或申請人填寫《身份資料聲明書》。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接待單位:槍械及彈藥科。 辦理地點及時間:請點擊詳情 費用 全免 審批/服務所需時間(輪候時間不計算在內) 即日(服務承諾) 附註: 自服務單位接獲且確認文件齊備無誤後起計。 列印本頁 資料提供:治安警察局(CPSP) 最後更新時間:2023-11-16 17:17 PS-1-4-1501B 創業及營商 進出口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