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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暨公職局與法務局領導層與三位立法議員會面


應吳國昌、區錦新和陳偉智三位立法會議員的要求,行政暨公職局朱偉幹局長和法務局張永春局長等於今(14)日接見了三位議員,並就他們提出的問題作出說明。 朱偉幹局長在會上強調,行政暨公職局在整理及分析相關選舉委員會的總結報告後,已展開了內部分析及技術研究,及後將聽取社會各方面意見,以便更好地完善特區相關的選舉法律制度。未來,行政暨公職局會繼續聽取及關注社會各界及其他意見並提出建議。 由於各方面的原因,不同的人對同一個問題有着不同的想法和觀念是正常和自然的,而如何達致共識,則需要社會各界繼續深入研究《基本法》的立法原意和具體規定,深入研究澳門特區的實際情況。 他認為,澳門回歸以來,民主政制已經取得了一定的進展,但仍需不斷鞏固。在未有足夠社會共識的情況下提出任何方案或承諾都是不負責任的,但對於民主步伐的推進,行政暨公職局將會嚴格按照特區政府的施政方針和計劃,在符合《基本法》所訂的原則和規範下依職權予以配合。 有關公共行政改革,朱局長指出特區政府貫徹“以人為本”、“科學決策”及“陽光政府”的施政策略,推動政策過程的優化、內部制度及管理的改革,以及公共服務質素的提升。為有效落實各項改革工作,特區政府於2007年重組“公共行政觀察站”為“公共行政改革諮詢委員會”,並成立“公共行政改革統籌委員會”及各部門的工作小組,構建中央統籌及評估機制,藉著諮詢、決策、統籌、執行及評估的循環互動及配合,提升改革成效。 為進一步落實施政的科學決策及民主決策,朱局長指出現正配合政策研究室的設立,將於一部門內設立專責研究單位,加強公共行政研究的整合及統籌職能。同時,積極完善政策諮詢制度,優化及重組諮詢組織,完成了《公共政策諮詢規範性指引》諮詢稿,以便更有效吸納民意並促進公民參與。公共服務方面,朱偉幹局長指出一直致力完善公共服務,尤其是積極推行服務承諾及簡化行政程序。 朱局長指出,行政當局亦一直致力理順職能架構及人員配置,優化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從規、進、管、退四方面,革新公職法律制度及公務人員管理機制。隨着新工作表現評核制度、公積金制度及《公職補充福利制度受益人通則》的相繼實施,並且於今年全部完成了一般及特別職程制度的修改工作,逐漸統一編制內及合同人員的權利和義務,健全了公職管理制度。 有關中央招聘及晉升制度,他表示行政當局已完成配套法規的起草工作,亦積極開展了相關的準備工作,包括:設試題庫的準備工作、開發資訊系統、建立及持續培訓中央招聘支援團隊、更新公共部門人員需求計劃及優化其相關的資訊系統,以協助公共部門甄選或調配人員。 在公務人員的福利制度和聘用方式方面,朱局長表示已開展了修訂津貼福利制度,現有關的法規草案已交行政會討論,即將進入立法程序。此外,亦開始了修訂合同制度的前期工作,令合同人員的權利義務進一步合理化。 朱偉幹局長亦表示公職局正研究集中處理及調解不同部門人員工作和管理上所遭遇的各種問題,為公務人員提供更多申訴渠道,增加公務人員團隊的凝聚力及激發活力。 有關法務工作方面,張永春局長指出法務局一方面會就本身的工作範疇的事務提交法案,如登記公證制度、社會重返制度、少年感化制度等,另一方面按照特區政府的安排,就一些特殊的法律草擬項目進行統籌或協助其它政府部門進行法律草擬工作,如有關毒品及精神科藥物的立法及打擊非法旅館的立法等,另外,亦會在檢討和修訂各大法典和各項法律制度過程中提供必要的技術意見,並與特區政府其他的法務部門,如法律改革辦公室及國際法事務辦公室保持緊密的合作關係,在各自既有工作側重點的同時,亦能相互合作有效履行特區政府的各項法務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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