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申請期限
為確保申請人於實習開始時已配備實習執照,申請人須提前至少30日提交實習執照的申請。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 實習執照申請表 (包括無抵觸聲明,聲明不從事與所申請執照所定實習相抵觸的業務的聲明);
- 醫療專業委員會發出臨時登記的證明書的副本(須出示正本以供衛生局人員核對);
- 擬進行實習的獲認可場所發出的接納聲明 ;
- 衛生局轄下的衛生中心發出的身體健康及精神健全證明;
- 刑事紀錄證明書(可往身份證明局 、自助服務機或該局網站提出申請,並由該局直接送交衛生局);
- 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副本。
備註/申請須知
- 提交申請時應具備從事職業所要求的法定要件;
- 在實習期間,實習員未經醫療專業委員會許可,不得同時從事任何公共或私人業務;
- 實習執照的有效期至實習完成之日止。
- 申請人須自接獲許可實習通知書翌日起計15日內向醫務活動牌照科提交職業民事責任強制保險合同,又或提交投保職業民事責任強制保險之聲明書,聲明已透過實習場所的法人投保上述保險,以證明已履行第5/2016號法律《醫療事故法律制度》第三十六條及第49/2021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5/2017號行政法規第三條及第四條的規定,方可實習。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服務辦理地點:衞生局醫務活動牌照科
地址:澳門青洲新街青怡大廈第一座2樓(即青洲衛生中心現址)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
週五,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費用
澳門元330元(連印花稅),於領取執照時繳納全數費用。
審批所需時間
在一般情況下,需時約22個工作日。
領取服務結果
領取服務結果:親臨領取。
就業
人員資格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