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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查處歷來最大宗侵權藥物案 扣逾二十一萬錠藥物


澳門海關接到某藥物製造商權利人之舉報,指其在澳門註冊的兩款發明並獲專利之化學合成物權益被受侵害。海關收到舉報資料後,立即展開深入調查,在核實有關發明並獲專利之化學合成物,已合法在澳門特區政府經濟局註冊登記,該專利仍在有效期內。 自十月十七日起一連數天,海關偵查人員大舉出動,巡查包括澳門半島及離島合共三十三個地點,問訊二十五男九女共三十四名本澳人仕,檢獲合共二十一萬八千六百四十一錠藥丸,六百二十二瓶共九千三百三十毫升藥粉涉嫌侵害發明並獲專利之化學合成物,而涉案藥物生產地包括英國,葡萄牙,瑞士,土耳其,印度,孟加拉,越南,中國和台灣等多個國家和地區,銷售價總值超過澳門幣九十五萬元。澳門海關除依法扣押上述藥品外,並將涉及從事進口及分銷侵權藥物的九間公司,因其涉嫌違反第九七/九九/M號法令所核准之《工業產權法律制度》第二八九條第一款c)項所指之犯罪向檢察院作出檢舉,一經定罪,處最高二年徒刑或科六十日至一百二十日罰金。 經初步查核,是次涉案藥物並非一般市民大眾所認知的冒牌貨假藥,它們均屬 "學名藥(Generic Drugs)",是指並非由擁有原藥物發明並獲專利的製造商所製造的 "原廠藥(Brand Drugs) ",而是由其他合格藥廠依原廠藥申請專利時所公開的資訊,產製相同化學成分的藥品。 海關在此提醒各從事藥物進口、批發及分銷商,每當申請藥物進入澳門市場時,除必需獲得澳門衛生局審批和符合海關依據對外貿易法律相關之規定外,亦應先行釐清和理順專利權問題。 市民如發現有侵犯知識產權活動的資料,請即與海關聯絡,電子郵件 info@customs.gov.mo,廿四小時舉報熱線,電話: (+853) 2896 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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