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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二百名法人選民的代表未符法律規定 行政暨公職局促盡快更新資料


【公職局消息】根據2008年10月15日生效的第9/2008號法律《選民登記法》的規定,所有已登記的法人選民須在該法律生效後兩年內,即本年10月15日或以前更新或更正之前登記但已過時或無效的資料,又或提供補充資料。截至上月底(8月31日),仍有超過七成法人選民未依法向公職局更新、更正或補充資料。 如法人選民在公職局登記的資料(例如會名、會址及聯絡方式等)出現變更,便需要透過填寫相關表格通知公職局。公職局特別提醒有關法人選民應關注所登記的代表的資格問題,根據上述法律的規定,代表必須為自然人選民並且只可代表一個法人選民。到目前為此,尚有二百多個法人選民的代表未符法律規定又或欠缺代表,此等法人選民必須於上述期限前依法更新、更正或補充資料,否則,公職局便可依法啟動註銷相關法人選民登記的程序。代表不符法律規定或欠代表的法人選民清單已上載至選民登記網站www.re.gov.mo供查閱。 除此之外,公職局於本年二月以雙掛號的方式向全澳已登記的973個法人選民寄發通知書,以作提示,但有319份通知書被退回,這可被理解為有關的法人選民所登記的聯絡資料有錯漏,此等法人選民亦應於期限前完成更新資料手續。 由即日起,法人選民可到水坑尾公共行政大樓地下行政暨公職局辦理更新資料手續,以使符合法律規定。辦公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四早上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半至五時四十五分,星期五早上九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半至五時三十分。此外,亦可到位於黑沙灣的政府綜合服務大樓及各區市民服務中心辦理,更新資料的相關表格可於辦理地點索取或網站下載。 如有任何查詢,請於辦公時間致電89871704或使用24小時諮詢服務熱線88668866(非辦公時間提供電話錄音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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