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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風險工作崗位的定義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表示,珠海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今(18)日發出的《關於調整珠澳口岸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提出,根據當前疫情防控需要,經珠澳聯防聯控機制協商一致,自明(19)日12時起,高風險崗位人群在崗期間及離崗後14天內暫不得入境珠海。應變協調中心因此根據本澳實際情況,制定以下高風險工作崗位的定義。

3類高風險工作人士包括:第一,須直接接觸來自高風險地區和國家的人員及未經消毒的貨物、客貨艙的工作人員(例如須在來自高風險地區和國家飛機客貨艙未消毒前進入工作的人員);第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酒店或其他設施中,須和接受醫學觀察人員及其環境、用品、廢棄物、分泌物、排泄物等接觸的人員;第三,收治新冠肺炎患者的醫療設施(目前為公共衛生臨床中心)中須和患者及其環境、用品、廢棄物、分泌物、排泄物等接觸的人員。

應變協調中心表示,收到大量查詢有關高風險工作崗位的界定,就此應變協調中心已透過政府部門和權限主管實體等,通知有關崗位的當時人並提醒其需要遵守有關規定,倘若沒有收到管理實體的通知,即不屬於高風險工作的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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