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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不容許民居範圍內興建骨灰龕場所


特區政府助理發言人陳致平今(20)日表示,特區政府不容許任何社團及私人在民居範圍內興建骨灰龕場所,以免對居民的正常生活構成心理威脅和不必要影響。 近日骨灰龕場所問題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特區政府發言人辦公室聯同民政總署和土地工務運輸局舉行新聞發佈會,陳致平指出,骨灰龕場所問題最近成為社會焦點,特區政府深表關注,並對部份居民的擔憂和不安表示理解。他稱,骨灰龕的設立是一項複雜的問題,除了必須與民居保持一定的距離,亦同時需要綜合考慮城市規劃、周邊的地理環境、大廈的用途、消防安全、宗教信仰、基礎設施配套和交通負荷等因素,因此政府從公眾利益出發,以及本著「以民為本」的施政理念,為釋除市民的疑慮,明確表態不容許任何社團及私人在民居範圍內興建骨灰龕場所,以免對居民的正常生活構成心理威脅和不必要影響。 就近日黑沙環裕華大廈舖位懷疑經營骨灰龕的事件,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賈利安回應時表示,裕華大廈三個疑似興建骨灰龕場所的地舖皆屬非法工程,工務局已分別發出禁止施工令。而工務局會密切跟進有關非法工程,並按既定程序跟進。根據法律要求,有關業權人必須向工務局申請,待當局審批後,如具備合法施工條件才可獲發准照再次施工,但至目前止仍未收到任何申請。 賈利安表示,倘若工務局收到相關申請是明確指明將單位改建為骨灰龕,當局會按照《都市建築總章程》處理,分析此舉是否有抵觸法律的情況。然而,考慮到骨灰龕場所的興建,對居民生活及心理構成一定影響,工務局也會約見大廈的業主或管理公司,收集他們的意見及意願。 他強調,雖然現時未有法律規管私人骨灰龕場所的設立和經營,但政府當局現正展開立法的研究工作。對於在法律未出台前,工務局必要時可引用第6/99/M號法律(都市房地產的使用規範),結合實際情況,謹慎處理私人骨灰龕場所的設立和經營。 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譚偉文提到,本澳骨灰位的供應暫未有出現緊張情況,目前民署轄下的市政墳場有逾1,000個骨灰位可供申請,相信可滿足未來數年的需求。同時,民署在現有供應基礎上,考慮在公共市政墳場增闢超過2,000個骨殖樓和骨灰樓,以回應未來的需要。此外,民署還正在研究興建火葬場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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