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增加居民對《經濟房屋法》內容的了解,房屋局將於本月舉辦三場《經濟房屋法》公眾說明會及展板巡迴展示,而首場公眾說明會將於下周一(10月10日)晚上8時於祐漢活動中心舉行,向居民介紹法律的內容,屆時歡迎居民踴躍出席。 第10/2011號法律《經濟房屋法》於10月1日生效,法律之目的是協助具特定收入水平及財產的本澳居民解決住房問題,與促進符合本澳居民的實際需要及購買力的房屋供應。 房屋局將分别於10月10日晚上8點在祐漢活動中心,16日下午3點在三盞燈休憩區,以及22日下午3點在氹仔花城公園之空地舉辦三場《經濟房屋法》公眾說明會。期間亦會設有展板展示,簡要介紹《經濟房屋法》的內容,首場展示地點將會在祐漢公園舉行,展期由10月8日至15日;第2場在三盞燈休憩區,展期由16日至21日;第3場在氹仔花城公園之空地,展期由22日至25日。歡迎各位市民屆時到場參與。 因應《經濟房屋法》的生效,房屋局已舉辦多場說明會,向社會團體介紹《經濟房屋法》的內容,包括設立了收入及資產限額;延長不可轉讓期,並規定不可轉讓期間經過一定年限之後,可將經濟房屋轉讓予符合取得經屋條件者;在不可轉讓期屆滿後轉讓單位須補價。同時,保留原有的經濟房屋輪候人名單,但仍須遵守16年禁售期和按照新法計算經屋售價,以及在出售經屋時按照法律補價。 除了透過說明會持續向不同階層及社會各界作介紹外,房屋局網站亦已新增《經濟房屋法》相關資訊,而現有經濟房屋輪候家團亦可於網站(www.ihm.gov.mo)內查詢其輪候次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