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切實維護國家安全,鞏固城市安全防線
國家安全是澳門長期繁榮發展、居民安居樂業的前提和保障。切實維護國家安全是特區廣大居民的根本利益所在,更是責任和義務所在。澳門特區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全面落實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憲制責任,鞏固“愛國者治澳”的良好局面,進一步完善“愛國者治澳”原則的法律和制度保障。
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配套立法。推動完成《維護國家安全法》修法和《通訊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立法工作,確定完善反恐法律制度立法方案,推進保密制度立法。
加強國家安全執法。優化專責單位運作,持續完善維護國家安全執法機構和反恐單位的內部管理和執行機制,強化危機防範處理和部門間的協作支援。加強與內地,特別是大灣區城市的聯繫與合作,切實預防和遏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加強防範外部勢力干預滲透,有效應對恐怖主義犯罪,積極防範化解各類安全風險。
強化和拓展國家安全宣傳教育。積極創新《憲法》和《基本法》的宣傳推廣方式,提高普法成效。深化跨部門合作,以創新形式持續加強國家安全宣傳教育工作,鞏固愛國愛澳社會基礎,不斷增強居民的國家安全意識。
安全是城市發展的基礎和底線,政府將加強城市安全體系建設,全面提升保障水平,切實維護居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完善城市安全法律制度,完成《預防嚴重意外事故的危險品監管法律制度》立法。啟動臨時燃料中途倉搬遷及興建危險品永久儲存倉工作。全面貫徹《民防法律制度》,繼續完善“應急指揮應用平台”,提升政社協同成效。
加大科技強警力度。深化智慧警務建設與應用,優化“天眼”系統的整體佈局,擴大海上智能監控範圍,加快完善網絡安全管理和建設,有效提升預警、防控和執法能力,全面預防及嚴厲打擊各種不法犯罪活動。
繼續加強與內地及周邊地區的聯防聯控。深化粵港澳警務協作機制,構建快速響應的聯動防控體系,合力打擊跨境犯罪,共建平安灣區。
(六)深化公共行政改革,強化重點領域立法
深化公共行政改革是本屆政府重要的施政方向之一。在前期工作的基礎上,特區政府將繼續以問題為導向,逐步理順和解決公共行政領域存在的一些深層次問題。
檢討及完善授權和問責制度,強化依法履職、權責清晰、精簡高效的公共行政體系。在檢視各級官員職權規定的基礎上,對相關法律法規提出修改方案,以明確各級官員在人事、財政等方面的管理權責,減少不必要授權。研究設立領導及主管專有紀律制度的方案,為立法作準備。
加強和完善公務人員管理制度。在嚴格控制公務人員總額的前提下,改革職程、招聘、晉升及調動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打造高效為民的公務人員隊伍。繼續以“簡化職程設置、減少特別職程、合理分配職務”為原則,完善職程制度。按計劃舉行招聘開考,吸納人才進入公務人員隊伍。提出設立跨職程晉升機制的具體方案,擴闊公務人員職涯發展。修訂公務人員調動相關法規,促進人員流動和人才培養。
加強公務人員培訓。完善培訓制度和機制,逐步組織各級公務人員參加有關“國家憲法和澳門基本法”、“維護國家安全法”、“國情、灣情及區情”,以及“中華文化”專題的系列課程,強化公務人員政治意識、國家意識、大局意識和為民情懷。不斷提升公務人員能力。繼續開辦“公務人員領導力培訓班”,並逐步發展未來擔任領導及主管人員的資格課程,形成完整的人才培養儲備體系。
持續推進電子政務。按照“用戶導向”及“個人化”兩大方向,重構“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服務。推出“一戶通”2.0版本,逐步將分散在各部門網站或應用程式的政府資訊整合匯總到“一戶通”。加快政府部門內部管理電子化的步伐,推進政府數據開放,加強“數字政府”建設。展開新一代澳門居民身份證研發工作。
加強與立法會溝通協作,落實立法規劃所訂定的17項立法任務,主要包括:制定《公共資本企業法律制度》、《處理樓宇滲漏水法律制度》、《人才引進制度》、《夾心房屋法律制度》等;修改第2/2009號法律《維護國家安全法》等。
加強區際和國際法律及司法合作。與最高人民法院磋商關於仲裁程序保全措施的司法互助安排,進一步完善仲裁領域的司法互助機制。與粵港共同推進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平台建設,促進調解在大灣區的應用。有序開展與葡語系國家及鄰近國家的法律和司法合作。
尊重和維護司法獨立,積極支持司法機關的軟硬件設施建設。
持續優化廉政和審計工作。完善財產申報數據處理機制,加強個案式監察職能,持續向社會各界推行廉潔教育。完善帳目審計相關工作流程,以審慎、客觀的專業態度開展衡工量值式審計和專項審計,加強審計信息化建設,完善審計品質控制機制;加強與國家審計署合作,開展人員培訓以及技術交流。
加強對公共資本企業和自治基金的監管。開展公共企業法律制度的改革整頓以及立法工作,促進公共財政投資的保值增值。推進自治基金的架構重整及職能優化工作。
(七)加強教青文體工作,完善人才引進制度
促進教育全面協調發展。加強教育制度建設,保障教育資源的投入,優化信息化條件下的教育體系和運作機制,改善教學的軟硬件環境。在新城A區規劃建設學校,切實解決裙樓校舍問題。有效落實澳門高等教育中長期發展綱要和非高等教育中長期規劃,不斷提升整體教育質量。優化特殊教育服務,增設相關設施。
推動高等教育創新發展。強化產學研成果轉化,促進本澳高等教育朝市場化和高品質方向發展。與大灣區及內地其他地區的優秀院校合作,積極開辦更多新課程及聯合人才培養項目。澳門理工學院將更名為澳門理工大學,努力發展成亞太地區領先的應用型大學。繼續發揮粵港澳大灣區旅遊教育培訓基地的優勢,為大灣區建立專業培訓及實習平台。
持續加強愛國愛澳教育,培育和增強青年和學生愛國愛澳情懷。在中學教育階段,全面落實《本地學制正規教育課程框架》法規,推動課程革新,加強愛國愛澳教育和國家安全教育。充分發揮青少年愛國愛澳教育基地等設施的功能,開展家國情懷延展教育活動,加深學生對歷史的認識。面向內地大學生和青年開辦“一國兩制”研習夏令營,探索建設“一國兩制”研習基地的可行性。
落實青年政策各項工作,促進青年成長成才。支持青年升學、實習和融入大灣區發展,創設條件讓青年展現才華、拓展視野。資助社團或機構開展更多關顧青年家庭及不同族裔青年的相關活動。培養青年義工,在關心社會的過程中傳承中華美德。
作為有着四百多年中外文化交流和共存歷史、中西文化薈萃的城市,澳門被賦予粵港澳大灣區“一基地”的角色定位。政府將着力推進“一基地”的建設,啟動《澳門通志》的編撰工作,打造澳門國際文化論壇,2022年以“海上絲綢之路”為主題舉辦首屆論壇。與故宮博物院和廣東美術館合辦專題文物大展。推進文化產品數字化工作。
完善文化遺產保護體系。澳門世界遺產監測中心將於2022年底投入運作,將有助於保障世遺建築的安全。加緊修復益隆炮竹廠舊址,完成荔枝碗船廠片區相關活化工程。推出《非物質文化遺產管理指引》,從制度上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和傳承。
辦好各項文化及體育盛事。兼顧大眾體育和競技體育的發展,舉辦多元大眾體育活動,全力支持運動員參加第十九屆亞洲運動會。積極參與第十五屆全國運動會的前期籌備工作。規劃運動員培訓及集訓中心輔助大樓的建造,繼續推行精英運動員培訓資助計劃。
建立新的人才引進制度。在加強培養和用好本地人才,特別是提升本地人才競爭力、促進本地人才向上流動的同時,根據發展需要引進人才。其政策方向是,設立高層次的人才引進評審架構,建立公開、公正、科學的評審機制,以及嚴謹、高效的審批程序。分領域訂定人才引進的標準,結合本澳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的需要,科學評估每年引進人才的數額。首階段優先引進大健康、現代金融、高新科技及文化體育四大重點發展產業的高端人才、優秀人才,以及本澳所需且缺乏的高級專業人才。設立評估機制,定期檢視制度的成效。在總結澳門人才引進經驗和社會意見的基礎上,推進人才引進制度的立法工作。
(八)有序完善城市規劃,建設智慧宜居城市
智慧城市是21世紀城市規劃和發展的大趨勢,其價值和意義在於持續推動科學與人文、規劃和建設、理念和技術的結合,是城市發展的重大戰略,亦是城市幸福生活的載體。
加快新型基礎設施建設,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加強政府雲計算中心建設,為各公共部門提供更安全穩定的資訊服務。2022年將發出5G牌照以加快5G網絡建設。推動新建公共樓宇全面光纖入戶,更換智能電錶,試行智能水錶,推動本澳物聯網應用的發展。全面推進政務、醫療、教育、文博、旅遊、市政、海事、交通等領域的智慧化應用,逐步推動智慧城市建設。
有序開展城市詳細規劃工作。在“澳門城市總體規劃”的框架下,2022年首先開展“東區-2”(即新城A區)詳細規劃編製工作,詳細訂定新城A區公共房屋等用地建設指標。
推進重大城市基建工程。為緩解交通壓力,提高澳門半島與氹仔、路環之間的交通通行能力,以及配合新城填海A區發展的交通需求,推進澳氹第四條大橋工程。推進輕軌媽閣站、石排灣線、橫琴線及東線的建設工作。完成新城填海C區工程。
完善交通網絡。完成《澳門陸路整體交通運輸規劃(2021-2030)》編製。控制車輛年增長率在3%內。落實“公交優先”政策,持續監察巴士合同的實施成效。適時開展的士准照競投工作。推進落實“澳門國際機場整體發展規劃”,跟進機場擴建相關填海工程的用海申請,開展改建氹仔客運碼頭部分設施作為澳門國際機場第二候機樓的工程。開通九澳隧道。
加強海域管理和使用工作,有效利用海域資源,拓展發展空間以及優化區域佈局,以應對人口增長及社會經濟轉變。推進《海域使用法》的立法工作。爭取完成《海洋功能區劃》及《海域規劃》的草案編製。深化粵澳智慧海事應用合作,加強對海上交通及船隻的監管。
進一步健全都市防災減災體系,推進防災減災工程建設。開展內港擋潮閘工程初步設計及工程勘察工作。推進外港、筷子基至青洲、司打口,以及路環西側等防洪排澇計劃,加快解決一直困擾澳門的水患問題。加強氣象監測和預報,提高氣象預報的科學性、準確性和時效性。
着力落實各項環境保護工作。推動開展長期減碳策略研究。按照特區減碳目標,淘汰“歐四”環保標準的公共巴士,並逐步拓展至所有重型客車。政府繼續帶頭推動使用電動車,制訂電動車推廣計劃,未來新建公共停車場、新建公共樓宇的全部停車位將預留充電容量及基礎設施。按序推進澳門垃圾焚化中心擴建工程,完成新特殊和危險廢物處理站建設。2022年將禁止進口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膠餐飲吸管及飲料攪拌棒。優化資源回收網絡,開展有機資源回收中心建設。推進“中水回用”項目,2022年完成中水設施及管網等建設規劃,並逐步開展中水管網鋪設的前期準備工作。動工建設港珠澳大橋澳門口岸人工島污水處理廠,完成路環污水處理廠升級工程招標,鄰近外港碼頭臨時污水處理設施將投入使用。進一步加強與大灣區城市在環境保護領域的合作。
優化土地管理資訊系統,完善土地管理機制。善用已收回的土地,持續選擇合適而未發展土地用作臨時球場或公園等社區設施。合理利用土地資源,支持經濟多元發展,優化居民生活空間。
持續推動市政建設。營造休閒舒適的社區環境,不斷推進構建無障礙及便捷的步行環境,鼓勵居民步行和綠色出行,環松山步行系統工程將於2022年竣工。加強公共排水設施管理,增建雨水泵站,加大力度打擊非法排污。
(九)積極推進區域合作,更好融入國家發展
加強區域合作工作統籌。有效發揮“融入國家發展工作委員會”的作用,在集中精力重點建設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的同時,積極務實推進與內地各領域合作,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粵港澳大灣區是我國開放程度最高和經濟活力最強的區域之一。推進高質量建設粵港澳大灣區的核心問題就是推動體制機制創新,促進人流、物流、資金流等要素更加高效便捷流動。在中央指導和支持下,將進一步加強政策協調和創新,加快推進金融、貿易、科創、通關、民生等重點領域的合作。推進落實粵港澳大灣區各項金融領域的政策措施,推動澳門企業善用有關自由貿易賬戶辦理跨境資金匯兌業務,優化跨境繳費與結算系統。完善便利澳門居民到內地發展和生活的政策措施,加強大灣區消費維權合作,持續完善粵澳兩地職業技能認定機制。促進調解在大灣區的運用。
積極參與粵港澳大灣區科技創新走廊合作,持續吸引更多優秀科技企業落戶本澳,充分利用國家科技資源,提升澳門科研能力及水平,鼓勵及協助本地科研團隊積極申報國家級科研項目。
創新通關政策,合作建設口岸“單一窗口”綜合服務平台,為粵澳兩地貨物通關提供“一單兩報”服務。推行“澳車北上”政策,配合做好信息管理服務平台的建設,繼續推動跨境車保“等效先認”。
穩步開展與內地其他省區、香港特區在文化、旅遊、經貿、金融等領域的合作。加強與泛珠各兄弟省區在經貿、旅遊、中醫藥、會展等方面的合作。
在推動“一帶一路”建設方面將發揮澳門優勢,結合“一中心、一平台、一基地”的定位,在民心相通、貿易暢通、資金融通方面聚焦發力。積極組織澳門企業參加“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等國家重要活動。推動完善“一帶一路”獎學金政策,推進與“一帶一路”相關國家和地區開展教育、旅遊、醫療、體育、文化、人才培養等交流合作。繼續爭取與更多葡語國家和“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開展稅務合作,簽署《對所得消除雙重徵稅和防止逃避稅協定》。
進一步擴展中葡平台功能,充分發揮中葡平台作用。協助做好第六屆中國─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部長級會議的各項準備工作。推動中國─葡語國家科技交流與成果轉化中心的建設。加強中國與葡語國家在醫療衛生健康領域合作,協助論壇常設秘書處支持葡語國家抗擊疫情和共同推動經濟復甦等方面的工作。善用線上線下平台和活動,更好連結內地和葡語國家市場,促進中葡各領域合作。支持業界和社會力量在中葡合作中發揮更大的作用。